
甲与乙就一笔借款金额产生争议,甲称乙借款 15 万元,乙则坚称只借款 10 万元。
甲为证明自己的主张,向法院申请笔迹鉴定,以确定借款合同上借款金额的真实性。
经专业鉴定机构鉴定,鉴定结果支持甲的主张,即借款金额确为 15 万元。
法院在判决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由败诉方乙承担鉴定费用。
因为鉴定费用属于为查明案件事实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在案件结果明确后,应由对争议事实负有举证责任且败诉的一方承担。
同时,乙需按照鉴定确定的借款金额 15 万元偿还甲,以维护甲的合法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