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范围是不断变化的。当前,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一年期 LPR 是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发布的利率。
在 2020 年 8 月 19 日之前,存在 “两线三区” 的规定。即年利率 24% 以下的民间借贷利息是受法律保护的;年利率在 24% 至 36% 之间的,属于自然债务区,借款人已经自愿给付了的,法院不认定为不当得利,借款人未给付而出借人请求给付的,法院不予支持;年利率超过 36% 的部分,属于无效区,法律不予保护,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 36% 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