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我国已对1000余万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目前相关任务已基本完成。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为例,自2004年以来,国家相继给予同类煤炭资源型城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地方煤矿棚户区和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搬迁三次政策支持,大批矿区居民喜迁新居,过上更好生活。仅七台河市新兴区就安置居民近5万户、12.5万人。
“易地搬迁安置是实现我国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更是实现增强搬迁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关键,具有重要意义。”焦云表示,但少数经济较弱市县因多种复杂因素所致,仍存在未完全落实的情况。
按照当时政策规定,三次搬迁安置对象均为具有居住功能的居民住宅房屋,商服及生产加工厂房等不列入动迁范围,因此位于采煤深陷区和棚改动迁区域内的商服用房未进行搬迁安置。比如,七台河市新兴区当年最繁华的商业街正阳街等路段未搬迁商服用房1800余户、45万平方米。
焦云表示,这些商服用房曾经为地方经济发展、居民就业做出重要贡献。但随着居民成片搬迁,这里已经没有消费群体,失去了商业经营条件,加之受采煤沉陷影响,房屋继续破损,安全隐患严重,多数商铺被迫关门停业,房屋长期闲置,导致从业者生活困难。
多年来,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研究解决办法,但由于采煤深陷区搬迁和棚户区改造等遗留商户群体人数多、涉及房屋面积大,地方财力难以自行解决,因此焦云呼吁国家给予相应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让这类动迁安置遗留群众“搬得出”,真正意义上体会到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转载来源:千龙网党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