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规划》《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低碳试点工作方案》有关安排,现就怀柔区开展2024年低碳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类型
2024年开展先进低碳技术项目、低碳领跑者、气候友好型区域三类试点征集。
1.先进低碳技术试点
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能源系统优化、绿色制造、低碳建筑、低碳交通、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等领域,征集一批减排效果好、应用场景广泛、推广价值高的先进低碳技术应用项目。
2.低碳领跑者试点
针对纳入碳市场管理的单位,遴选一批低碳发展规划目标明确、低碳发展水平领先的领跑者企业和公共机构。其中2024年优先征集评选医药制造、数据中心和医院等领域低碳领跑者。
3.气候友好型区域试点
针对园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小尺度区域,选取一批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管理、宣传推广等方面基础较好的区域,通过落实先进理念、先进技术和管理模式、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等气候友好行动,创建一批具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小尺度气候友好型区域发展模式。其中2024年优先征集评选气候友好型园区。
二、申报主体
先进低碳技术项目试点申报主体为怀柔区域内先进低碳技术应用单位。
低碳领跑者试点申报主体原则上应为注册在本市的纳入全国碳市场和本市试点碳市场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和一般报告单位,鼓励自愿参与。
气候友好型区域试点申报主体为怀柔区域内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村委会。
不同类型试点具体申报安排详见下文。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7月12日截止,请在征集时间内将申报表和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报送至怀柔区生态环境局管理科,怀柔区生态环境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出具推荐意见。
联系咨询电话:89683876,材料报送邮箱:sthjjglk@bjhr.gov.cn。
四、支持政策
对评选出的效果较好的优秀低碳试点,将在下一年度“低碳日”活动上授牌,通过多渠道进行试点成效宣传和推广;根据不同试点类型的特点,按照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定额度财政资金支持,或联合相关部门给予绿色金融政策支持。
附件1:

2024年北京市先进低碳技术项目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京政发〔2021〕35号)、《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规划》(京环发〔2022〕16号)、《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低碳试点工作方案》(京环发〔2022〕13号)有关安排,为发挥科技创新在绿色低碳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征集范围
围绕温室气体排放控制重点领域,公开向社会征集减排效果好、应用场景广泛、推广价值高的先进适用技术应用项目,鼓励多种技术复合应用。
1.绿色低碳能源:先进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综合利用技术,先进可再生能源供热技术,先进储能技术,可再生能源制氢与氢能应用技术等。
2.低碳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含农宅),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绿色建材应用、既有建筑低碳化改造等。
3.低碳交通:绿色智慧交通系统,先进充换电,交通领域能量回收利用等。
4.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5.能源及碳排放智慧化管理。
6.碳捕集利用与封存。
7.城市废弃物循环资源化利用。
8.其他先进低碳技术应用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为先进低碳技术应用单位,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本市相关政策要求,近三年内未因生态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申报项目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定位。
3.申报技术应具有明显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主要技术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4.申报项目应具备较高的技术成熟度和落地实施条件、具有在较大范围推广的潜力。
5.申报过北京市先进低碳技术试点但未获评优秀项目的试点项目,若有意愿继续参与试点项目征集并符合条件可再次申报,可仅提交2024年申报表及项目实施进展和成效报告。
三、工作流程
1.项目申报。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北京市先进低碳技术试点项目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相关材料,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其他证明材料。
2.项目实施。经评审通过、纳入试点的项目,试点单位应根据评审意见编制试点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3.总结评估。试点单位完成试点建设任务,应经过不少于3个月的调试和试运行阶段后,编制自评报告提交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开展审核评估,未达到试点建设要求的,取消试点资格。
4.支持政策。对评选出的优秀先进低碳技术试点项目,市生态环境局将授予“北京市低碳试点—2024年度先进低碳技术试点优秀项目”称号,多渠道开展试点成效宣传推广;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一定额度的财政资金支持,或推荐给金融机构争取金融支持。择优推荐至生态环境部等国家有关部门评优评先。
5.申报程序。欢迎有意向的单位积极申报。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区生态环境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可组织有意愿、基础好、技术先进的单位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出具推荐意见。请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7月15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申报表需为word版),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正式盖章件)报送至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中心(海淀区苏州街67号)。
2024年北京市先进低碳技术试点项目申报表

05
第一部分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
||||||
申报单位名称 |
||||||
申报单位性质 |
□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外资企业 □其他 |
|||||
单位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申报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电子邮箱 |
|||||
是否提供项目建议书 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
是否有意愿被推荐至金融机构获取金融政策支持 |
|||||
第二部分 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项目建设地点 |
xx区 |
||||
是否获得财政 资金或政府固定资产 投资支持 |
□中央 □市级 □区级 □否 |
|||||
项目 主要 内容 |
项目建设 目标 |
|||||
项目建设 内容 |
(1000字以内简要描述) |
|||||
建设周期 |
20XX年 XX月—20XX年XX月(请附项目相关审批手续) |
|||||
项目 投资 |
项目总投资 (万元) |
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 |
||||
项目绩效 |
包括: 1 减污降碳效益(示范项目通过应用该项技术每年避免或减少排放的温室气体总量折算CO2当量。申报企业需单独附件说明该项技术的碳减排量核算过程。) 2经济效益 3社会效益 |
|||||
第三部分 技术基本情况 |
||||||
技术概述 |
技术名称 |
技术应用范围 |
||||
低碳技术 内容 |
(限800字,申报低碳技术内容、主要技术指标、技术先进性、应用范围、应用现状及潜在应用场景。) |
|||||
第四部分 申报单位承诺书 |
||||||
申报单位承诺 |
我单位现承诺:此次申请上报的所有材料真实无误,无科技成果和专利权属争议,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第五部分 推荐单位意见 |
||||||
推荐单位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各区生态环境局推荐意见 |
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2024年北京市低碳领跑者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京政发〔2021〕35号)、《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规划》(京环发〔2022〕16号)、《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低碳试点工作方案》(京环发〔2022〕13号)有关安排,为征集低碳领跑者、发挥行业引领带动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范围
低碳领跑者试点原则上面向注册在本市的纳入全国碳市场或本市碳市场管理的重点碳排放单位和一般报告单位开展征集活动,鼓励未纳入上述名单的企业或机构自愿参与。2024年度低碳领跑者试点重点在医药生产、数据中心和医院三个领域开展征集和评选,其他行业视申报情况开展评选。
二、申报条件
1.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绿色低碳发展取得实效,在本领域起到引领作用。
2.碳排放强度应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3.纳入全国碳市场或本市碳市场管理的重点碳排放单位,历年均按时提交碳排放报告、核查并完成配额清缴。
4.近三年内未因生态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三、工作流程
(一)试点申报。申报单位编制自评材料(包含低碳领跑者创建措施和成效),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申报材料清单如下:
1.2024年北京市低碳领跑者试点申报表(附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其他支撑证明材料。
(二)试点评审。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初步筛选工作,并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需要开展现场调研。
(三)支持政策。对评选出的低碳领跑者授予“北京市低碳试点—2024年度低碳领跑者”称号,开展多渠道试点宣传和推广,并可推荐给金融机构争取金融支持。择优推荐至生态环境部等国家有关部门评优评先。
(四)申报程序。欢迎有意向的单位积极申报。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区生态环境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可组织有意愿、基础好、技术先进的单位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出具推荐意见。请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7月15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申报表需为word版),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正式盖章件)报送至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中心(海淀区苏州街67号)。
附表:2024年北京市低碳领跑者试点申报表
2024年北京市低碳领跑者试点申报表

06
第一部分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
|||||
申报单位名称 |
|||||
申报单位性质 |
□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外资企业 □其他 |
||||
单位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项目申报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电子邮箱 |
||||
是否有意愿推荐至金融机构获取金融支持 |
|||||
第二部分 试点基本情况 |
|||||
单位简介 |
(500字以内简要描述,如单位基本情况、生产经营范围、已取得的各类奖励或荣誉称号等) |
||||
创建措施和成效 |
(2000字以内简要描述低碳领跑者创建措施和成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1.碳排放情况,包括但不限于2023年度碳排放强度、碳排放总量以及较历史基准年(2016-2018平均值)下降率,行业所处水平; 2.低碳管理,如低碳规划、建立工作制度、开展低碳宣传等; 3.低碳运营,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包括直购绿电消纳量等)、节能降碳改造、低碳建筑、交通、能碳管理平台等; 4.产业链低碳化,如清洁低碳生产、先进技术研发和应用等; 5.社会责任,如碳排放信息披露等; 6.创新机制,开展碳资产管理、参与制订行业碳排放标准、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研究、购买减排产品注销活动碳排放等; 7.在本行业、本领域起到的带动引领作用等。 |
||||
第三部分 申报单位承诺书 |
|||||
申报单位承诺 |
我单位现承诺:此次申报低碳领跑者所上报的所有数据和信息均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第四部分 推荐单位意见 |
|||||
推荐单位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市级行业主管部门 或区生态环境局 推荐意见 |
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注:如有相关



附件3:

2024年北京市气候友好型区域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规划》、《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低碳试点工作方案》有关安排,为扎实推进本市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探索小尺度区域应对气候变化路径,打造先进典型示范案例,现开展2024年气候友好型区域试点建设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类型
气候友好型区域试点面向园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开展征集,其中,2024年重点开展园区类气候友好型区域征集和评选,其他区域将视申报情况开展评选工作。
(一)气候友好型园区试点
1.申报范围:北京市域内的产业园区(包括但不限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的特色产业园区、北京市文化产业园区认定名单下包含的文化产业园区、以高端制造业企业聚集为主的工业园区等)。
原则上区域面积应在1平方公里以上,15平方公里以内。
2.申报主体:园区管理委员会或运营管理机构。
3.基本条件:
(1)试点主体应有明确的组织管理架构,负责推进气候友好型园区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对园区可持续发展有明确的目标和工作思路,有较强建设积极性。
(2)近三年内辖区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区域建设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建设主体具备较强的统筹管理能力,在产业转型升级、绿色低碳发展、气候适应行动、基础设施建设、资源高效利用、提升绿化水平、统筹污染防治等方面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
(4)可以形成具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小尺度气候友好型区域发展模式。
(二)气候友好型街道/乡镇、社区/乡村试点
1.申报主体:北京行政区域内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村委会。
2.基本条件:试点主体应有明确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推进气候友好型区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在绿色低碳建设上有较强积极性;近三年内辖区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区域建设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应对气候变化、资源高效利用、污染防治、环境治理等基础条件较好,基础设施完善,居民行为节能低碳;形成具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小尺度气候友好型区域发展模式。
二、试点内容
(一)气候友好型园区试点内容
气候友好型园区试点建设主体应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试点建设工作:
1.加强规划指引与管理。制定低碳发展规划或方案,将气候友好和绿色低碳理念充分融入园区规划建设中。建立健全园区低碳管理制度,建立独立的管理团队、提升统计核算能力;开展园区碳排放核算及排放控制工作;建立碳排放综合监测管理平台;鼓励企业开展ESG、碳排放信息披露等。
2.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务服务、污/废水集中处理、垃圾分类和储运设施、物流、新能源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在能源、交通、建筑、供热等方面开展低碳建设,探索可再生能源创新场景应用,如光储充一体充电设施、智能微电网等,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3.提升气候适应能力。建立极端天气预报预警及应急救援机制,设立应急避难场所。增强区域气候韧性,加强内涝积水点治理,开展海绵城市、防洪排涝等工程建设等。强化生态空间建设,提升园区绿化比例等。
4.推动企业低碳生产。严格制定园区低碳生产和入园标准,推动园区产业低碳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推动企业改善生产工艺、改进设备使用等,全环节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持续降低生产用能。优化产业链和生产组织模式,建立企业间、产业间相互衔接、相互耦合、相互共生低碳产业链,实现能源梯级高效利用。
5.构建智慧运营体系。构建园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优化废弃物回收管理,提升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从组织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引导企业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低碳要素,建立园区智慧运营管理系统,倡导员工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鼓励企业开展低碳技术创新,积极建立融资渠道。
(二)气候友好型街道/乡镇、社区/乡村试点内容
气候友好型街道/乡镇、社区/乡村试点建设主体应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试点建设工作:
1.加强低碳能力建设。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制定低碳发展规划,设定低碳发展目标,尝试开展碳排放核算及排放控制等。
2.提升区域低碳建设水平。加强可再生能源技术推广与利用,在区域内搭建新能源应用场景。在交通、建筑、供热等方面开展低碳建设,并探索低碳发展新模式,如开展既有建筑节能低碳改造,鼓励居民绿色出行、增加区域内充电桩数量、提升老旧管道建设标准等。
3.增强区域气候韧性。通过开展海绵城市、防洪排涝、高温避暑等多方面建设保障居民生产生活环境条件。
4.推动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积极推动垃圾分类,优化废弃物回收管理,推行循环型社区/农业发展模式等。
5.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生活便利度,提高区域绿化水平,推动15分钟生活圈建设,积极开展大气和水环境污染治理。
6.提升绿色发展组织管理能力。从组织管理、宣传教育、行为引导等方面提升区域组织管理能力,定期开展低碳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鼓励居民采取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三、工作流程
(一)申报推荐。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区生态环境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组织推荐,原则上每个单位推荐不多于3个特色产业园区至市生态环境局。被推荐单位需填报2024年北京市气候友好型区域试点申报表(附表),提供附件相关支撑材料,推荐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于2024年7月15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申报表需为word版),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正式盖章件)报送至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中心(海淀区苏州街67号)。
(二)试点评审。根据各区推荐情况,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评审,并根据情况开展现场调研。进入最终评审的试点单位需按照要求编制试点工作方案(实施期一年)。
(三)试点创建。入选区域需按照试点工作方案的目标、工作内容等认真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由于条件变化需要进行较大调整的,须报市生态环境局批准。
(四)试点评估。市生态环境局将定期对评选为气候友好型区域的申报主体开展跟踪评估,对于未达到建设标准的试点主体,将被取消试点资格。
(五)支持政策。对评选出的优秀试点区域,市生态环境局将授予“北京市低碳试点—2024年度气候友好型区域”称号,多渠道开展试点成效宣传和推广。择优推荐至生态环境部等国家有关部门评优评先。评选出的优秀试点,区域内气候友好型项目建设可按有关规定优先向区级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
2024年北京市气候友好型区域(园区)试点申报表

08
第一部分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
|||||
主体名称 |
|||||
所处位置 |
|||||
申报试点类型 |
□科技产业园区 □文化产业园区 □ 其他(类型:________) |
||||
法定代表人 |
申报联系人 |
||||
申报联系人手机 |
申报联系人邮箱 |
||||
第二部分 试点区域基本情况 |
|||||
申报区域面积 |
平方公里 |
企业数量 |
可容纳入驻企业: 家 已入驻企业: 家 待入驻企业: 家 |
||
是否有国家级/市级称号 |
□是(称号: ) □否 |
||||
区域组织架构 |
|||||
区域现状 |
区域规划建设总体规划和建设现状、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园区运营模式、园区低碳管理、园区企业低碳等发展水平。 (1000字以内简要描述) |
||||
区域建设目标和相关任务 |
请就试点建设期内碳减排目标和低碳管理规划,园区气候友好建设方向:包括但不限于能源、建筑和交通等重点领域低碳和节能升级改造;园区运营、办公和生产等方面绿色低碳提升、适应气候变化相关措施等。 (2000字以内简要描述) |
||||
第三部分 推荐单位意见 |
|||||
推荐单位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区生态环境局 推荐意见 |
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2024年北京市气候友好型区域(街道/乡镇、社区/村)试点申报表

09
第一部分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
|||||
主体名称 |
XX区XX街道/乡镇、社区/村 |
||||
所处位置 |
|||||
申报试点类型 |
□气候友好型街道 □气候友好型乡镇 □气候友好型社区 □气候友好型乡村 |
||||
法定代表人 |
申报联系人 |
||||
申报联系人手机 |
申报联系人邮箱 |
||||
第二部分 试点区域基本情况 |
|||||
申报区域面积 |
平方公里 |
人口数量 |
常住人口: 人 商住人口: 人 暂住人口: 人 总人口: 人 |
||
是否有国家级/市级称号 |
□是(称号: ) □否 |
||||
设施构成 |
□绿地(公共、宅旁、道路绿地等) □教育(幼托、中小学等) □商业服务(商场、便利店、餐饮、加油站、洗浴等) □医疗卫生(社区医院等) □金融邮电 □公用(供水、存车处、垃圾收集、旧物交换并回收利用设施等) □行政管理及其他(党政机关、派出所、社会团体、停车场等) |
||||
低碳发展规划和组织管理 |
(500字以内简要描述) |
||||
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项目 |
(重点描述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方面采取的措施,实施的建设项目等,800字以内) |
||||
宣传引导 |
(简要描述引导居民在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转变方面开展的工作,300字以内) |
||||
工作成效和愿景 |
(简要描述已经取得的成效,尽量用定量数据描述,以及下一步低碳发展路径和愿景,500字以内) |
||||
第三部分 推荐单位意见 |
|||||
推荐单位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区生态环境局 推荐意见 |
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文字来源:北京市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图片来源:北京市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排版编辑:杨奕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