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危害其债权实现的不当行为,有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债务人的不当行为包括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
例如,甲欠乙钱,甲却无偿将自己的房产转让给丙,乙可请求法院撤销甲的转让行为。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