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债务人资不抵债时,可能会进入破产程序,债务清偿有特定顺序。
首先,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等;共益债务如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然后,清偿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接着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才是普通破产债权。
同一顺序的债权,按照比例分配。了解破产债务清偿顺序,能让债权人在债务人破产时,清楚自己债权受偿的情况,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