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生态环境局以贯彻落实《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为契机,采取三项措施,加大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力度,持续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

一是加强学习,广泛宣传
将新修订《条例》与执法工作紧密结合,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重点解读《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现场发放《致车主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不断扩大公众知晓率。


二是源头管控,预防为主
加强源头预防和控制措施,向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和使用者介绍相关政策和排放标准,促使其加快淘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和非道路施工机械,更换达标机械或使用清洁能源车型,督促相关责任人员落实主体责任,着力加强全区机动车和非道路施工机械的监管力度。

三是强化监管,严格执法
自2020年5月1日《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区生态环境局以“环保监测、公安处罚”工作模式检测重型柴油车2979辆次,处罚65辆;完善辖区非道路移动机械台账,与企业签订环保承诺书,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备案登记“一机一码”工作,确保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排放,截至目前,检查检测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15台次。

在今后工作中,区生态环境局将继续深入推进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移动源污染治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文字来源:北京市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图片来源:北京市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排版编辑:范玉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