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考试
结束了一学期紧张而又充实的课业学习,考试季悄然而至。笔尖之下,既是知识的检验,更是品格的试炼。诚信,是求学路上不容动摇的底色。
孔子言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孟子云 “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这些箴言字字警示:考场投机,终究自欺欺人;唯有真实作答,才是对付出的尊重。
一次舞弊的分数,不仅会受到违纪处罚,更会在人生答卷上留下难消的污点。请让每一分成绩,都对应着自己实实在在的付出,给自己的期末画上一笔踏实又无愧的句号。
诚信考试倡议书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传承的优良品德。对于当代大学生而言,诚实守信更是一种不可或缺的品质,它不仅是文明社会中立足的重要基础,更是实现自我价值、赢得社会认可的关键所在。交大学子素来以“知行合一”为精神指引,以诚实守信为立身准则,以踏实行动和真实成绩书写人生篇章。
期末考试即将到来,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倡导诚信应考,我们希望每位同学都能严守纪律、坚守公平、秉持诚信,自觉抵制任何违纪作弊行为,以对自己未来负责、对父母期盼负责、对集体声誉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一场考试。在此,我们向全体同学郑重发出倡议:让我们共同维护考试的严肃与公正,用实际行动践行诚信诺言,传承交大人的精神品格。
秉承“知行”校训
秉承“知行”校训,知诚信,行诚信;报告真实成绩,守道德,守承诺;向家人、学校和社会提交一份学业、道德双优秀的答卷,用诚信书写自己的人生。
端正考试态度
端正考试态度,提高考试认识,排除外界干扰,抓紧时间充分做好考试复习和考试准备,满怀信心地迎接考试。
严守考场纪律
在考试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尊重监考教师,服从管理,杜绝一切考试舞弊及考场违纪行为,考出自己的真实成绩和水平。
弘扬正义、正气
弘扬正义、正气,自觉抵制不良思想干扰,勇于纠正、检举和揭发考试作弊及考场违纪行为。
同学们,考试不仅是对知识的检验,更是对人格的淬炼。让我们以坚定的态度,扎实复习、全力备考;以团结的精神,彼此激励、相互督促。把诚信二字,写入每一页笔记、刻进每一次思考、贯彻于考场上的每一分钟,以真实的学习成绩和真诚的品德、人格展示当代大学生的风采,争做优秀的交大人。
违纪警示录
随身携带电子设备
A同学在某场考试发卷时,被监考老师发现未将手机放在指定位置。该学生行为违反了北京交通大学考试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1款,属于违反考试纪律,违反校规校纪。
B同学在某场考试过程中,将手机带进考场,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上网查找答案,被监考老师发现。该学生行为违反了北京交通大学考试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2款,同时根据第三十条,该生认错态度较好,认定为考试严重作弊和严重违反学术诚信,课程成绩记为“无效”,注明“作弊”。并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夹带考试有关资料
C同学在某场考试过程中,将写有公式的纸条带进考场,考试过程中被监考老师发现。该学生行为违反了北京交通大学考试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1款,同时根据第二十八条,该生认错态度较好,认定为考试作弊和违反学术诚信,课程成绩记为“无效”,注明“作弊”。并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记过处分。
传抄试题答案
D同学在某场考试过程中,向他人传递纸条,被监考老师发现。该学生行为违反了北京交通大学考试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3款,同时根据第二十八条,该生认错态度较好,认定为考试作弊和违反学术诚信,课程成绩记为“无效”,注明“作弊”。并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记过处分。
他人替代考试
E同学在考试过程中,由他人代替考试,被监考老师发现。其行为属于《北京交通大学考试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所列之情况,认定为考试严重作弊和严重违反学术诚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考试须知一览
带齐身份证和一卡通(或学生证)。
发卷前书包放到指定位置;开考后不可随身携带复习资料、通讯设备等。
检查身上及座位周边,不要有违规物品、字迹或材料。
提前上卫生间。
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祝全体同学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欢迎关注物理工程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
悟理功成
欢迎扫码关注我们!
排版 | 李博睿
审核 | 吉茂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