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同意,自2020年5月6日零时起,全国经依法批准的收费公路恢复收费。高速公路恢复收费后,广大卡友的驾驶体验会有哪些变化?通行高速公路应该注意些什么?对此小编收集了一系列卡友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系统优化
1.系统升级改造后,作为车主感受到最直观变化是什么?
一是,车主驶离出口车道时,显示当次通行的全程费用;二是,ETC用户通行后可通过网络平台可以查询到当次通行的完整记录和月结单;三是,ETC用户将收到当次通行的规范扣款信息(短信、微信推送、APP推送等),不再出现信息不明、多次扣款、延迟扣款等现象。
二是,ETC车道前面有车辆停留时,请与前车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以防止误交易的情况发生;
三是,无ETC设备的车辆应通行混合车道领用CPC卡通行高速公路;
四是,所有货车进入高速公路前必须进行不停车称重检测,检测合格后,安装ETC的货车可以选择ETC车道驶入高速,未装ETC的货车只能通过混合车道领取CPC卡通行。
扣费提醒
计费调整
本次开展的联网系统优化升级和实车测试工作,就是为了完善系统各项功能,解决磨合期出现的一系列问题。针对计费不准确的问题,会进行计费模式调整,提高了ETC门架的识别率,通过ETC门架计费辅以车牌识别技术,将车辆的完整路径进行拟合,形成总的交易记录或交易凭证,传输至ETC发行方进行一次性扣款,实现“一次行程、一张账单、一次扣费、一次告知”。
8.ETC和领卡通行都是如何计费的?是否会出现领卡通行比使用ETC更便宜的情况?
ETC车辆和人工交费车辆统一按照实际行驶路径实行精确计费。其中,ETC车辆交易金额按照不低于95折的优惠计费规则取整到“分”,人工交费车辆交易金额按照计费规则取整到“元”。可以肯定的是,经过本次计费规则的调整,恢复收费后,同一类车通行同一路径,使用ETC一定比领取CPC卡人工缴费要便宜。
9.有客车车主反馈,取消高速省界收费站后,同样的行程收费更贵了,这是为什么?
计费模式调整后,收费更精准了。以通行京津高速北塘站至东丽站的小型客车为例,两站距离21公里,应收11.55元。撤站前,通行费按照5元倍数取整,取整后通行费就变为了10元,ETC用户在10元基础上打95折实收9.5元;撤站后,人工收费四舍五入到“元”,11.55元取整后变为12元,而ETC用户在11.55元基础上打95折并精确到“分”,实收10.97元。
这样,就出现了撤站前后通行费“既有涨、也有降”的现象。总之,通行费率没有涨,实施精准计费是为了体现“多用路者多付费,少用路者少付费”的公平原则。
ETC设备自检
10.恢复收费,ETC用户需要注意什么?
为确保恢复收费后,能够正常享受快捷通行和通行费优惠服务,需要广大ETC用户尽快开展“设备自检”工作,主要做好三个确认:
一是,确认电子标签已正确安装在车辆前挡风玻璃的麻点区(后视镜后方);
二是,确认电子标签状态正常,将ETC卡拔出重新插入,听到“嘀”声并且标签屏幕正常显示“余额”或“记账卡”字样,则设备状态正常;
三是,确认ETC卡账户正常,确认卡内余额充足,或绑定银行卡状态正常。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 ETC标签在日常的情况下是待机状态,屏幕是不亮的,且电子标签为太阳能充电运行,长期停放地下车库车辆使用前建议开展一次自检。
11.ETC用户在自检时需要拆卸设备么?拆下后再装上还能用么?
用户通过ETC卡插拔操作就可以完成自检,ETC设备是不可以自行拆卸的,专车专用,一旦拆卸或发生松动掉落的情况,设备便会失效,自行安装或安在其他车上都是无法使用的,需要去发行网点由安装人员重新激活安装。
12.除了设备自检,还有其他需要检查的地方么?
还需要广大ETC车主核对您的车辆信息。
如您的实际车型、车牌与ETC设备中登记的信息不一致,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在通行高速时可能会被拦截,进而造成拥堵,影响通行体验;
二是,实际车型比ETC设备中登记的车型小,造成多收费的情况;
三是,实际车型比ETC设备中登记的车型大,会因涉嫌逃漏通行费被列入ETC黑名单,对您的信用造成一定的影响。
电子发票
13.为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提升收费公路服务水平,交通运输部联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最大的变化是什么?
公告的实施标志着高速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时代正式来临了,与之前相比,新规的最大变化主要有两点:
一是,规范了表述,将所有文件中涉及到的ETC或用户卡表述部分全部变更成ETC卡,意味着高速通行费电子发票均基于ETC平台实现;
二是,取消了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简化了发票开具、确认、抵扣的流程,发票开具后在纳税申报时选择“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即可。
电子发票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传统一致,加快增值税专用发票推广使用,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的电子发票开具服务,是一项重大的惠民政策,企业可以节约发票印制成本和间接的管理成本,对于所有用户而言更方便查询和保存,网上申请开具,无需跑腿,随用随打印,还能降低收到假发票的风险。
ETC用户可以登录发票服务平台网站www.txffp.com(电脑客户端)或下载“票根”APP(手机客户端),凭申办ETC时的手机号码免费注册,填写开户人名称、证件名称、证件号码等信息,经校验无误后,完成ETC卡或用户卡绑定。
一是,用户在使用票根平台开具发票前,要确保企业、个人、ETC绑定等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如涉及信息变更,应当于发生充值或通行交易前变更,确保开票信息真实准确;
二是,不管是在充值阶段还是消费阶段,发票只能在二者之中择其一开具一次,充值时,直接选择开具不征税发票,或者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10个自然日内取得征税发票,一笔消费只能开具一次;
三是,充值ETC获取的带有不征税字样的电子发票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而产生通行费交易后取得的增值税电子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
四是,票根平台为全国统一开票系统,建议用户确认好相关信息后再进行打印,发票一经打印无法更改。
ETC储值卡用户充值后,数据是实时上传到发票平台的,充值后直接可以通过票根APP查询并开具不征税发票;
所有ETC用户在实际发生通行费后10个自然日内取得征税发票,一笔消费只能开具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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