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裁决文书网发布一则《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广电星空电视购物有限公司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该事件起因为2017年7月,茅台股份公司发现星空购物公司的星空购物频道播放销售“茅坛VIP黄瓶装”电视购物广告,在播放的视频左上侧有“四川星空购物SCTV-6”字样,屏幕显示有“正在销售的商品是204284茅台集团茅坛VIP黄瓶装”、“2017四川电视台SCTV-6年度战略合作贵州茅台集团茅坛VIP全川首发专档电话400×××9-2008800×××6-2008”、“突破400元、5000亿市值,创历史新高,贵州茅台真的飞天了”、“贵州茅台股价一骑绝尘,飞天了”、“代码600519.SH简称贵州茅台股价398.39总市值5.005亿元”、“被赞誉为国酒的茅台是品味是历史是档次贵州省茅台镇出品”等文字。

在证据充分确凿的情况下,茅台正式状告星空电视购物有限公司。据悉,星空电视购物有限公司由四川广播电视台100%控股,是一家以电视、网络、型录等多媒体通路为销售平台的流通企业。案件涉及的产品为茅台保健酒公司生产的茅坛酒。
2018年1月29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对该事件立案。最终,法院一审判决星空购物公司赔偿贵州茅台经济损失15万元,并在四川日报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来源中华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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