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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宣传口号、主题标识(LOGO)、吉祥物征集活动启事

怀柔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宣传口号、主题标识(LOGO)、吉祥物征集活动启事 文明怀柔
201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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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有奖征集活动开始了!

怀柔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宣传口号、主题标识(LOGO)、吉祥物征集活动启事

展示怀柔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整体形象,进一步扩大创建工作的公众知晓率,调动全区人民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怀柔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区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宣传口号、主题标识(LOGO)、吉祥物征集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集内容

1.怀柔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宣传口号

2.怀柔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主题标识(LOGO)

3.怀柔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吉祥

二、征集时间

2015年7月15日至7月31日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区公开征集,任何个人和组织均可参加。

四、征集要求

(一)总体要求

作品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为主题,观点鲜明、易于宣传,体现时代感,讲求艺术性,充分体现文明和谐的怀柔形象。

(二)具体要求

1.宣传口号:文字表达简洁、精炼、易记,富有创意适于传诵,字数控制在20个字符以内,作品数量不限

2.主题标识(LOGO):主题标识须为彩色,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易为社会接受和传播。参选作品分为两部分内容:一是设计图样及技术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二是对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设计所蕴含的意义、背景等),作品数量不限

3.吉祥物:突出怀柔特色,展现怀柔品牌形象,美观时尚、有亲和力、易于传播,要求详细叙述设计理念及特点

五、征集方式

作品投稿分网上投稿、邮寄两种方式。投稿请注明作者姓名、通信地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

(一)网上投稿:电子邮件发送至hrwmb@126.com。

(二)邮寄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文明办(青春路21号慧友大厦)408室,邮编:101400。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宣传作品征集”字样。

(三)联系电话:010-69645375 联系人:慈润雨

六、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截止日期后,主办方将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征集的作品进行统一初审

(二)初选的宣传口号、主题标识(LOGO)、吉祥物将在《怀柔报》、“怀柔信息网”、“怀柔文明网”等媒体公布,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进行复评。

(三)主办方将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和群众投票,最终对入选、入围宣传口号、主题标识(LOGO)、吉祥物进行奖励,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七、奖项设置

(一)宣传口号 入选奖10名,每名奖金300元;入围奖20名,每名奖金100元。

(二)主题标识(LOGO) 入选奖1名,奖金2000元;入围奖4名,每名奖金500元。

(三)吉祥物 入选奖1名,奖金2000元;入围奖4名,每名奖金500元

八、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选作品须为原创,参选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宣传口号、主题标识(LOGO)、吉祥物一经采用,将用于公开宣传、播放,制作宣传品等使用。

(二)参选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若作品或其使用素材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相关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投稿者承担。

(三)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四)本次活动入围作品将视为委托创作作品,参选作品入围后,主办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其所有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五)投稿者请自备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六)经评选,获奖作品将于2015年9月在怀柔文明网刊登,在区属媒体陆续刊登。在评选结果公布前,投稿作品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七)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八)投稿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31日(邮寄以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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