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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少年的你”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今天起施行!

守护“少年的你”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今天起施行! 文明怀柔
202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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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今日起施行

今天是“六一”国际儿童节,在全国少年儿童欢度属于自己的节日时,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于今日起也正式施行。


近年来,校园欺凌、儿童性侵、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等相关问题频频进入公众视野,越来越受到关注。此次修订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相关制度措施,如明确国家监护制度,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完善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制度等。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有哪些亮点呢?我们一起往下看↓



01

完善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制度

Law


长期以来,农村地区留守儿童是社会不可回避的社会现象。尽管近年来通过国家的努力、父母观念的转变,留守儿童的数量相对以前降低了不少,但农村留守儿童仍然是一个不可忽略的群体。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要求其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至少每周与未成年人联系交流一次;无正当理由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照护。




02

筑牢网络安全“防火墙”

Law


目前,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现象较为严重,由于沉迷网络导致的身体素质下降、陷入网络诈骗、荒废学业等问题时有发生。

对此,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03

向校园欺凌和性侵说不

Law


近些年来,校园欺凌事件不时会被媒体报出,校园欺凌事关未成年的身心健康成长,对孩子的性格养成以及未来发展有着重要影响。

因此,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对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幼儿园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学校应当建立校园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04

侵犯未成年人权益强制报告制度

Law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了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报告义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05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新规定

Law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了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同时,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是否具有上述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通过查询或者其他方式发现其工作人员具有上述行为的,应当及时解聘。




未成年的保护需要家庭、学校

和社会各界的合力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

增强法治意识

撑好法律保护伞

给未成年人创造一个更安全

更温馨的成长环境!


内容来源:综合自中国新闻网、央视新闻、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

编辑排版:薛圣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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