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在官网发布了《关于设立保险私募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险资以多种形式设立保险私募基金。它意味着,今后险企可以通过注册制的方式设立私募基金,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支持基础设施、养老健康、互联网金融等各个行业发展。
据澎湃新闻报道,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在会上透露,保险资金运用投向范围包括互联网金融服务等领域,可以投资P2P。
保险机构参与互联网金融的方式主要有三种:
第一,直接出资设立P2P平台,类似中国平安的陆金所,阳光保险的惠金所等。
第二,与P2P平台签订资金保障项目。目前已有多家平台与保险机构签订资金保障协议。主要合作形式是由P2P公司每月缴纳保费,保险公司为P2P公司的风险准备金提供保障,确保风险准备金始终能覆盖坏账,一旦出现风险准备金不足,则由保险公司垫付。作为条件之一,P2P公司的风险准备金则由保险公司的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管理。
第三,深入到产品层面。保险公司联合P2P平台推出创新产品,以借款人持有的预定收益型保险单项下的财产权利作为还款保障。
在国外,也有保险等金融机构作为机构投资者入股P2P平台、购买或参与互联网金融平台的项目的案例。但由于P2P产品评级等方面的限制,目前还未有大量推广。
未来随着P2P行业的相关细则落地,保险公司与P2P网贷平台的合作或将迈出更大的步伐
多位互联网金融企业高管认为,保监会新规定整体利好行业,若保险机构能够作为构投资者参与P2P的项目或者入股P2P平台,与互联网金融有更深度的合作,将更有利于行业。
保险机构资金可设立私募基金来投互联网金融行业,对于行业而言是好事,这种利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体现在股权投资,保险作为金融机构本身有很多优质资源,如果P2P跟保险公司有股权合作,对于P2P平台改变调整资产结构和产品,都会有很大帮助。
其次,保险机构还可以在P2P平台上资金端上有帮助,比如助力线下推广。
更希望看到保险机构能够作为一个机构投资人参与P2P的项目
个人投资者风险承担能力非常有限,却是P2P平台的主要投资者。但对于整个行业发展来说,真正达到纯信息中介必须要打破刚性兑付。如果机构投资人进来,会进行专业的资产配置,有利于解决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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