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
“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激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活力
加大助企纾困稳岗力度
根据
《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怀柔区进一步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的措施>的通知》(怀发改函【2022】74号)
制定重点文创实体企业运行费用补贴支持实施细则
具体如下
↓↓↓
一、政策支持方式
2022年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文创实体企业,给予物业管理费、卫生防疫费等运行费用补贴,补贴时间为2022年4至6月份,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二、申报单位要求
(三)申报单位属于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2020年11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从业人员小于300人的企业;
(四)申报单位2021年营业收入应在100万元(含)以上(注:2022年1月1日以后新注册或新营业的企业,2022年1月至6月营业收入应不低于20万元),实地经营面积应不少于50平米;
(五)申报单位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信用、工商和税务信用良好。
三、申报资料要求
(三)房屋租赁、物业服务协议和财务支出凭证、相关票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统计登记均在怀柔区)和纳税申报表、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企业职工缴费信息(加盖公章)。
四、企业申报流程
(二)材料初审
区文化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收到申报资料后组织初步审查,对不合格要求的申报资料退回增补材料,申报单位须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完成资料的增补并重新提交纸质版资料,通过初步审查的项目进入复审项目库。
(三)材料复审和实地踏勘
区发改委委托中介机构对入库的项目进行复审,并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踏勘,通过复审和踏勘的项目由区发改委报区政府研究审议。
(四)资金的拨付
经区政府批准后,区财政局拨付有关专项资金,资金将拨付于可监管的指定账户。
五、申报纪律要求
六、不予支持的情况
(三)申报单位因严重违纪、违法和违规行为受到执法部门处罚未满两年的,专项补贴资金不予支持;
(四)申报单位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专项补贴资金不予支持;
(五)申报单位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单位,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的,专项补贴资金不予支持;
(六)经审议认为企业经营受到重大影响,不能正常进行业务活动的企业,专项补贴资金不予支持;
七、受理单位
八、其它事项
2、2022年度怀柔区重点文创企业运行费用补贴资金承诺书
(联系人:李伟 联系方式:69680072)
北京市怀柔区文化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2022年7月11日
附件1:
2022年度怀柔区重点文创企业运行费用补贴资金申请表
申报企业(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营业收入填写2021年度数据,2022年1月1日以后新注册或新开业企业填写2022年1至6月份数据。
附件2:
2022年度怀柔区重点文创企业运行费用补贴资金承诺书
公司名称申请2022年度怀柔区重点文创企业运行费用补贴资金,所报送的全部信息和提供的各项资质证明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符合《<怀柔区进一步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的措施>中重点文创实体企业运行费用补贴支持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公司名称属于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中小微企业标准,无违法违规记录,且不存在重大法律纠纷。
如有不实之处,公司名称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申报企业盖章:
法人签字(加按手印):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