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昨日获悉,张镇中心区再生水厂征地补偿安置公示文件发布。据了解,该项目拟征收张镇人民政府张各庄村集体土地1.1489公顷(17.2335亩),投资3137万元,设计处理规模约4000吨/日。

征地补偿安置公示
张镇中心区再生水厂工程位于张镇张各庄东南部无名河左岸,投资3137万元,设计处理规模约4000吨/日。据悉,为实施张镇中心区再生水工程,拟征收张镇人民政府张各庄村集体土地1.1489公顷(17.2335亩),征收土地位置位于张镇中心区东侧,无名区左岸。此次征地需将张各庄4名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其中劳动力2名,超转2名。劳动力和超转人员统一按货币安置方式进行安置。
目前,再生水厂前期配套工程项目已完成立项,包括临时道路、退水管线、雨水管线等设施配套工程。张镇再生水厂建成后将进一步推进河东河西地区协调发展,有效改善地区水资源和生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