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未牵绳、体重达30公斤的
大型贵宾犬突然逼近
59岁的朱女士躲避中不慎摔倒
导致腰椎骨折、九级残疾
狗主人认为朱女士
是因草坪地面湿滑摔倒
朱女士则指认是被犬只惊吓所致
近日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对这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一案
作出终审判决
认定饲养人因违反养犬规定
未尽安全管理义务
需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向朱女士支付各项损失共计28万余元
未牵绳“壮犬”惊倒路人
事发当日,朱女士在常州
某酒店附近草坪锻炼后准备离开
迎面遇上一只
未系牵引带的黑色贵宾犬
犬只身长近80厘米、体重达30公斤
站立时高度及腰
对体形较小的朱女士造成强烈压迫感
而当时
饲养人王某某正闭眼休息
既未牵绳
也未对犬只采取任何约束措施
为躲避这只“庞然大物”
朱女士在慌乱中不慎摔倒
后被诊断为腰椎骨折
经鉴定构成九级残疾
武进法院经审理认为
王某某未约束犬只存在过错
但朱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
应自担40%责任
对于王某某辩称朱女士
系因草坪地面湿滑自行摔倒的主张
因其未提供充分证据
法院不予采纳
一审判决王某某承担60%赔偿责任
赔偿朱女士17.37万元
双方均不服
上诉至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饲养人全责赔28万
常州中院经审理认定
根据民法典第1246条规定
违反管理规定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
造成他人损害的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
王某某未牵犬只牵引带
也未采取任何约束措施
未能尽到饲养动物的危险预防义务
朱女士为躲避该犬摔倒受伤
最终
常州中院撤销一审判决
判决王某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扣除已垫付费用后
需赔偿朱女士28.62万元
近年来
越来越多的宠物犬走进市民家中
成为我们生活中的重要伙伴
作为养犬人
唯有守住法律底线
践行文明准则
才能让人与狗狗在城市中和谐共生
“文明养犬”公约
第一时间办狗证,给它身份最重要;
检查身体打疫苗,无病无灾无烦恼;
养犬管辖有重点,品种体型要选好;
高峰期间不出行,老幼孕妇别打扰;
散步绳套要系牢,一路随行不乱叫;
奔跑范围有规定,粪便及时清理掉;
积极训导要趁早,狗狗乖乖麻烦少;
养犬公约要记牢,和谐社区多美好。
来源:文明北京微信公众号
责编:王瑶 审核:杨兴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