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0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和认证认可标准化工作计划,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1)决定向各有关单位征集 2020年认证认可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提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立项重点
(一)疫情防控标准
加快研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质量控制相关标准,积极推动与疫情的应急处置、社会防控、防护用品、疫情防控物资及产业链配套设备、城市管理和恢复重建等相关的认证认可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
(二)军民通用标准
积极推动基础设施、基础产品、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军民通用的认证认可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
(三)重点领域标准
针对农业农村领域、消费品食品领域、装备材料与新兴领域、信息技术与电工电力领域、交通能源与资源环境领域、服务业领域、社会治理领域等重点领域,开展相应认证认可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
(四)国际标准转化
瞄准国际提高水平,推进认证认可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之间的转化运用。
(五)国家标准外文版
对有利于降低对外贸易与外商投资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进口结构、促进出口向稳向好、促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合作,以及疫情防控相关的认证认可国家标准项目,鼓励制定标准外文版,鼓励在申报标准制修订计划时同步申报标准外文版制定工作。
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项目建议书。申报单位应当按照要求真实、完整、准确的填写项目建议书。修订项目和采用国际标准项目完成周期(从下达计划到完成报批)不超过18个月,其他标准项目完成周期不超过24个月。疫情防控项目应在“备注”栏中标注“疫情防控项目”;军民通用国家标准项目应在项目建议书中选择“军民通用”项目,并说明协调情况;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支撑项目应在“备注”栏中标注“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名称+项目编号+具体子项目名称或其他科技项目名称”。标准项目建议书模板可从国家标准化业务管理平台下载。
(二)标准草案。申报单位提交的标准草案应明确提出主要章节及各章节所规定主要技术内容,修订项目应重点说明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理由。
(三)预研材料。申报重大推荐性标准的单位应提供预研材料,内容包括:项目涉及的标准化对象产业发展情况,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协调性,国内外标准情况等。
报送要求及联系方式
请于2020年4月24日前将标准提案电子文本与纸质材料报送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王亚宁
电 话:010-65994376
电子邮箱:wangyn@ccaa.org.cn
邮编:100020。
文章来源:中国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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