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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认可变更管理方式的通知
认可委(秘)[2021]54号
关于调整认可变更管理方式的通知
各有关机构:
为提高认可变更工作效率,向合格评定机构提供更好的认可服务,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调整了认可变更管理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调整涉及机构类型为实验室及相关机构(生物样本库
除外)、检验机构。
二、对于标准变更,获得认可超过2年(包括2年)的机构,可实施备案管理,由机构在实验室/检验机构认可业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提交变更申请,获得批准后直接公布:获得认可不足2年的机构,维持原变更管理方式不变。(见“认可委(秘)[2015]
117号”文、“认可委(秘)[2016]48号”文)
三、对于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变更,可实施备案管理,由机构在系统中提交变更审请,获得批准后直接公布,对于名称、地址、授权签字人、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变更,维持原变更管理方式不变。
四、机构在系统中提交变更申请后,变更申请书正文需邮寄纸质版,附表及其他资料可以电子版形式上传到系统;名称和法定代
表人变更,还需邮寄纸质版的全部变更申请资料。
五、对于实施备案管理的授权签字人及标准变更,CNAS 不再发放纸质版认可决定书,机构可在系统首页的“通知书列表”中查看、下载,其他变更维持原发放方式不变
以上内容,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通知。
中国合格评 家认可委量会秘书处
2021年个月钟日秘书处
抄送:本秘书处:存档(2)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 2021 年11月11日印发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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