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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 ▏揭开“飞天”商标背后的渊源

揭秘  ▏揭开“飞天”商标背后的渊源 国酒时空
201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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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作为茅台酒的一个品牌商标,飞天已经为大家所熟悉。但飞天图形的由来,尤其是作为茅台酒商标的沿革与变迁,却鲜为人知。

       作为茅台酒的一个品牌商标,“飞天”已经为大家所熟悉。但飞天图形的由来,尤其是作为茅台酒商标的沿革与变迁,却鲜为人知。今天,让我们来追根溯源,了解一下“飞天”背后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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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敦煌,中华文化的代表

“飞天”图形选自中国古代敦煌石窟中的壁画《仙女飞天》,是佛教中的人物造型。仙女飞绕在天空,有的脚踏祥云,徐徐降落;有的手捧鲜花,直冲云霄;有的手托花簇,横穿飘游。那迎风摆动的衣裙,飘飘翻卷的彩带,轻盈灵巧,妩媚动人。长期以来,敦煌壁画中的仙女飞天已经成为敦煌莫高窟的象征,更是中华文化在世界传播的重要代表。


2

最早的“飞天”商标,始于同治元年

最早使用“飞天”图形,始于清朝同治元年(1862),当时华联辉在百废待兴的茅台村新建“成裕酒房”(后更名为成义),并首次在包装中使用“仙女飞天”及“百年老窖”等图形、字样作为商标,让茅台酒枯木逢春。

从1952年起,茅台酒厂由贵州省工业厅直接领导,茅台酒启用“金轮”商标并开始外销,即现在的“五星”商标。但这一商标被国外政客视为“政治商标”,因而受到歧视。为了有利于外销,经国家轻工部批准,茅台酒外销商标在1958年改为代表中华传统文化的“飞天”,用于外销。

3

“飞天”商标的归属

说起“飞天”商标的所有权,还有一段曲折故事。

根据资料显示:“飞天”商标是贵州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在1958年开始代理出口贵州茅台酒时所注册的商标,贵州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拥有商标所有权。由于历史原因,贵州省粮油进出口公司相继将“飞天”牌贵州茅台酒在境外包括美、俄、日等37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商标注册,至此“飞天”商标所有权在世界范围内都属贵州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所有。后来,经多方协调,贵州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将其拥有的、注册于境外的“飞天”牌贵州茅台酒商标以协议方式有偿归属茅台酒厂,并支付许可使用费。

目前,市场上的茅台酒“五星”和“飞天”两种商标并存,“五星”为茅台集团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商标,而“飞天”商标权则依然属于贵州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贵州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作为茅台酒海外贸易的合作伙伴,是它让茅台酒在50多年前走出了国门。

如今,“飞天”商标仍在继续使用,更多是考虑到茅台酒历史的厚重和文化的培养,以及国人对国酒沧桑变迁的一种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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