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连任的全国政协委员,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透露,两会期间计划提交《加大对制假售假的打击力度》的提案,建议加大对假货源头的治理,降低制售假入刑门槛,推动制假行为直接入刑。
打击制假售假
委员推动制假行为直接入刑
朱副会长认为,制售假入刑门槛高,导致制售假犯罪成本低,累犯、再犯现象凸显。现行刑法对假冒注册商标罪、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规定的最高的法定刑档为三到七年。这一法定刑档从97刑法开始,沿用至今。即使经过了20多年的经济发展,制售假犯罪的收益也随之增长,但本法条未曾有修改。

朱副会长表示,刑法对于制假售假的打击定罪门槛并不高,只要销售制造假冒伪劣产品达5万元以上,就可以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六个月以下拘役。问题在于,明知售假者卖的是假东西,因是现金交易,双方交易完就离开,没有票据之类的证据,想拿出其销售额超过5万元的证据很难。
朱副会长强调,中国经济正在经历转型升级的关键时刻,假货已经成为整个社会的“毒瘤”,威胁着诚信体系建设。因此,加大假货源头治理,全社会要形成合力,对假货跨国境多平台流窜等问题加大解决力度。
据其透露,他将提交《加大对制假售假的打击力度》的提案,呼吁无论是电商平台、社交平台、线下渠道还是线上渠道,全社会要形成合力,尤其是对跨平台、跨国境、线上线下并发的售假新形态,要严厉打击,加大制售假的源头治理。

“治理假货如同治理酒驾,不对制假行为作最严厉的遏制,治理假货也就无从谈起。”朱副会长说,要提高制售假犯罪的法定刑,并加大对制售假人员的经济惩罚,发挥立法对制售假犯罪产生威慑和预防的作用。同时,也要完善制售假违法犯罪的行刑衔接制度,未构成刑事案件的售假人员纳入行政管理范畴,再犯则进入司法阶段加重处罚,形成售假重罚的闭环,不放过任何一个售假主体。
朱副会长表示,必须推行对从生产端扩大到销售端、仓储端、运输端等范畴的行业禁止处罚。在立法、执法、司法三方联动,加大制假售假行为的刑罚力度,才能从源头上治理假货。
假酒案频发
酒类市场亟待严厉整治
自2017年以来,随着白酒消费的转暖,针对例如“茅五剑”等名优白酒的制假售假行为大大增加。据媒体报道,2018年1月,西安的王先生花9万元买了10箱“飞天茅台”酒,经茅台酒厂市场打假人员检验,全部是假酒,事后,涉案烟酒店被查封。
随后记者到仁怀市走访发现从仁怀市区到茅台镇,形成了从模仿茅台气味散酒销售、到假冒“茅台”酒盒以及包装服务的完整产业链。大量侵权、假冒“茅台”包装以公开、半公开的方式销售。在这里,一瓶市场价1800元左右的飞天茅台,假冒的不到200元便能买到。
因春节生意火爆,售假商家表示很多假冒包装“已卖光”。而对于卖假酒是违法行为,售假商贩更是心知肚明“上5件(30瓶飞天茅台)抓到要坐牢”,但在暴利的驱使下,不少人仍铤而走险,制假售假。
无独有偶,据酒类行业媒体发布的关于茅台假酒问卷调查显示,有七成消费者购买到过假茅台,烟酒店和电商平台则是销售假酒的主要渠道。

不法分子通常会采用旧瓶装新酒的方式进行制假,即从全国各地回收茅台空瓶,购买贴瓶标签、瓶盖和包装盒等,再使用勾兑好的散装酒进行重新灌瓶包装。为了能让假酒混淆视听,他们还会把真酒滴在特殊密封口里面。
对于市场上假酒所占比例,业内有不同的估计。2011年曾有传闻市场上90%的茅台都是假酒。彼时,茅台集团对这一消息进行了辟谣,贵州茅台名誉董事长季克良对此进行了反驳。季克良说,根据近3年贵州茅台自身的统计和官方的打假数据,贵州茅台每年的白酒销量为3万吨左右;查获的假酒为300吨左右,假酒占贵州茅台销量的比重只有1%左右,“考虑到没有抓到的以及其他的一些因素的话,市场上的假茅台所占的比例绝对不会超过5%”。
据调查显示,消费者在烟酒超市和电商平台两种渠道上购买到假酒的占比分别为48%和32%。约有60%的消费者认为麻烦不做任何投诉和处理,而进行投诉、要求退货的消费者约占36%。
从目前来看,在企业不断加大科技投入遏制假酒现象的同时,也需要加大对消费者的教育,让消费者从官方指定渠道购买酒品,更重要的是从制度上加大对制假售假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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