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重庆市公安机关会同甘肃、新疆、浙江、湖北等省市公安机关,侦破公安部督办“8.06”特大制售假酒包装材料案,查扣销毁涉案市场价值约20亿元的假名酒包材,斩断上百条制售假酒犯罪链条。

警方调查得知,近年来,重庆籍犯罪嫌疑人李某钊、刘某春等为首的5个犯罪团伙,注册正规商贸公司、玻璃厂和广告印花公司,以合法身份掩盖非法经营,大量制售假冒“茅台”“五粮液”“泸州老窖”等品牌白酒酒瓶、瓶盖、商标标识,通过物流销往中国18个省、市(自治区)。分布在中国各地的众多不法分子,利用上述包装材料生产成品品牌假酒,销往中国各地。据统计,5个犯罪团伙累计销售假酒包装材料200余万套,市场价值估算约20亿元。

2017年8月,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重庆市公安局打假总队组织江北区公安分局成立“8.06”专案组,集中力量侦办特大制售假酒案。
自2018年10月开始,涉案20余个省区市多波次开展收网行动。仅在重庆就抓获犯罪嫌疑人76名,打掉犯罪团伙5个,捣毁生产仓储窝点21处,查扣假冒品牌白酒酒瓶100万余支,查扣假冒商标标识110万余枚。
警方查明,犯罪团伙玻璃厂生产酒瓶、酒杯,成本2元/套,售给中游假酒灌装商价格为15元/套,利润高达6.5倍。犯罪嫌疑人李某钊曾分别被四川、重庆警方处理。为追求更多利润,犯罪嫌疑人还投资建厂,利用各类专门“模具”,以流水线方式大规模生产酒瓶。为逃避警方打击,犯罪嫌疑人购买多张电话卡,不时变换号码和联系地址,邮寄货物也采取留假名、假地址等方式。
记者在赃物堆放现场看到,查获的假冒“茅台”“五粮液”“泸州老窖”“剑南春”等多个品牌酒瓶数量多达100万余瓶,足够装满100辆普通货车。警方透露,查获的假冒“茅台”酒瓶数量,为贵州茅台酒厂建厂以来公安机关单次破获案件查获数之最。

重庆市公安局打假总队负责人表示,该案的成功侦破是重庆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服务民营经济30条”和“新10条”具体体现,及时回应了企业和群众新期盼,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下一步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和违法犯罪打击工作,不给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本文转自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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