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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干坚果正式开放进口,政策解读和操作要点来了

巴基斯坦干坚果正式开放进口,政策解读和操作要点来了 清关小陈
202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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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份让您进口放心的实操指南

2026

2026 年 6 月 11 日,海关总署发布 2026 年第 82 号公告,明确进口巴基斯坦干坚果检验检疫及卫生要求。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标志着巴基斯坦产李子干、杏干、开心果及扁桃仁四类干坚果获准输华。本文梳理解读公告核心内容。

准入产品范围

本次获准输华的巴基斯坦干坚果限定为以下四类:

李子干(Prunus domestica)

杏干(Prunus armeniaca)

开心果(Pistacia vera)

扁桃仁,亦称巴旦木或杏仁(Prunus dulcis)

上述产品须满足两项前提:原料源自巴基斯坦境内合法种植区域;加工全过程(含清洗、干燥、分选等)在巴基斯坦境内完成。

生产企业注册管理

输华干坚果的生产加工企业须经巴基斯坦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巴方向中方推荐注册。中方审核通过后,企业将获得在华注册编号,方可开展对华出口业务。

进口企业应重点关注此项要求,在确定合作供应商时,须核实其是否具备有效的在华注册资格。未取得注册编号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将无法通过中国口岸入境。

包装与标识要求

公告对包装材料和标识内容提出明确规范:

包装方面:须使用干净、卫生、牢固的包装材料,首次运输应选用全新或经过彻底清洁消毒的容器。

标识方面:外包装须清晰标注产品名称、加工厂名称、在华注册编号、生产批号及产地(巴基斯坦)。标识语言须为中文或中英双语。

此项要求属于口岸查验中的常规检查项目,标识不规范可能导致通关延误,建议进口企业在合同阶段即与供应商就标签模板达成一致。

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植物检疫证书是本公告中最关键的合规要件之一。出口前,巴方主管部门须对每一批次出具植物检疫证书,并在附加声明栏中载明以下内容:

第一,生产加工企业的名称及其在华注册编号;

第二,固定格式的声明语句,确认该批干坚果符合 2026 年 5 月 25 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巴议定书规定,且不含有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第三,如涉及检疫处理措施,须列明药剂名称、处理温度、作用时间等技术参数。

上述信息的完整性与准确性直接影响货物能否顺利通关。建议进口企业提前将标准声明文本提供给巴方供应商,以便其与当地植检部门对接,避免因证书缺失或表述不规范导致退单或口岸滞留。

入境检验检疫与不合格处置

货物抵达中国口岸后,海关将依法实施检验检疫监管。经评定合格的,准予进境;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议定书要求的,海关将依法采取退运、销毁等措施,并可暂停相关企业或产区的进口资格。

对进口企业的实务建议

建议相关进口企业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第一,优先选择已在海关总署注册名录内的巴基斯坦生产企业进行合作,并在签约前完成资质核验;

第二,将植物检疫证书的标准声明文本纳入合同附件,明确供应商的合规责任;

第三,与供应商确认包装标识方案,确保在华注册编号、批号、产地等信息齐全且为中英双语;

第四,关注首批到港货物的口岸查验情况,适时评估后续通关效率。


结语

New Day

海关总署 2026 年第 82 号公告的发布,标志着巴基斯坦干坚果对华出口的制度通道正式打通。相关企业应在充分理解并遵守公告各项要求的基础上,有序推进进口业务的落地实施。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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