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第九届“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京科专发〔2020〕154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人才工作局《关于开展第九届“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在北京地区工作,为首都科技工作做出积极贡献,且评选当年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后出生)的优秀人才,均可参加“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的评选。
参评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近五年内在工作岗位上做出较大成就和贡献。
1.新型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各提名单位根据评选工作的要求确定本单位的提名人选,组织进行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电子材料通过系统提交,纸质材料通过系统打印生成。具体要求如下:
(一)电子材料
个人需使用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通过北京人才工作网(bjrcgz.gov.cn)注册、登录“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系统登录注册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人员),按照要求和提示填报信息,并将填报数据通过系统提交至提名单位审核。提名单位审核通过后,通过网上系统上报材料至我委。
个人网上填报时间为8月29日-9月6日,各提名单位提交数据截止时间为9月18日。
(二)纸质材料
具体包括:
1.《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从“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直接导出。
2.《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推荐人选为企业负责人的,需提供征求意见表,一式两份;其他推荐人选不需提供。
3.《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候选人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五份,《推荐书》从“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直接导出,附件材料需按照系统默认顺序装订成册,并附相应封面和目录。
4.《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先进个人登记表》。一式两份。
1.各提名单位要将评选活动与加强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结合起来,促进创新型、领军型高层次后备人才队伍建设。要切实加强对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严格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有计划、按步骤落实工作要求,确保评选表彰顺利开展。
朱 深 55577982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121860。
特此通知。
本期编辑:北京科技报 罗中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