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单位、个人:
根据《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精神,按照《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2020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正式启动。现将大兴区2020年度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推荐范围
1.在大兴注册的企业或组织;
2.户籍在大兴区或工作单位在大兴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个人。
二.提名推荐奖项
按照《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大兴区科委组织提名征集以下奖项:
1.突出贡献中关村奖;
2.杰出青年中关村奖;
3.国际合作中关村奖;
4.自然科学奖;
5.技术发明奖;
6.科学技术进步奖。
三.被提名人(项目)的基本条件
被提名人(项目)必须符合《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满足以下条件:
1.被提名人和被提名项目候选人应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科学精神。
2.杰出青年中关村奖的被提名人出生日期应在1979年1月1日以后。
3.已获得或当年度被提名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个人,不得作为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国际合作中关村奖的候选人。
4.已获得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国际合作中关村奖的个人,不得再次作为同一奖项的候选人。
5.同一人每年度只能作为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国际合作中关村奖中一个奖种的候选人。
6.被提名项目要求整体应用1年以上(自然科学奖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公开发表或出版1年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普及类的科普作品普及1年以上),时间节点为2019年1月1日;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或者许可的项目,应在2019年1月1日前获得主管行政机关的批准。
7.提名项目所含科学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北京市或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不能在同年度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北京市或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目中重复使用。
8. 2018、2019年连续两年提名但未获奖的项目,本年度不能以相关技术内容提名。
9.同一人每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候选人。2018年、2019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本年度不能作为提名项目的前三候选人。
10.具有提名资格的个人和组织通过“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系统” (以下简称“提名系统”,网址:https://jlbapp.bjkw.gov.cn/jltm/)进行提名。提名系统于2020年9月29日开通(国庆节放假期间关闭)。具有提名资格的个人和组织,往年度注册过的提名者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忘记用户名和密码请拨打北京市奖励办电话66186832转613进行重置)未注册过的,需在系统登录页面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使用。
11.网络提名工作时间为为2020年9月29日9时至2020年10月31日17时。逾期无法提交。
12.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和国际合作中关村奖等个人奖项,符合提名资格的个人需自行填写申报材料(见附件),并于10月20日18:00前报送至大兴区科学技术委员会邮箱(kwzhk@bjdx.gov.cn),由区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符合提名要求的候选人由区科委统一进行网上提名工作。
四.提名公示
为加大社会监督的力度,提名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所有候选单位及候选人应在网络申报工作进行的同时,在所在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网络提名期结束后将公示证明材料一起报至区科委。在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提名意见、项目简介、主要支撑材料目录、候选人及排序、候选单位及排序等相关信息。
五、联系方式
大兴区科委:69240265 13601120587
附件
1.特等奖推荐意见表.docx
2.2020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docx
3.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回避申请表.docx
4.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docx
附件下载地址:
http://www.bjdx.gov.cn/bjsdxqrmzf/zwfw/tzgg/1398403/index.html
大兴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10月9日
本期编辑:北京科技报 罗中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