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人才是
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
的重要力量
9月29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北京市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分层、分类为工程技术人才量身定制了清晰的职称评价标准,提出了职称评审代表作清单,完善了正高级工程师直通车评价机制,进一步规范了评价方式。
工程技术人才实行职称社会化评价
北京市人社局本次发布的《实施办法》中明确,工程技术系列职称设置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四个层级,采取“个人自主申报、社会统一评价、单位择优聘任”的社会化评价方式,为北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中的工程技术人才提供评价服务,满足各领域、各梯次人才的职业发展需要。
突出贡献人才或破格申报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实施办法》中特别指出,北京市将进一步完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职称申报绿色渠道。取得国家级人才表彰奖励、获得国家级科技奖项、担任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以及在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工程技术人才,不受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可申报北京市高端领军人才正高级工程师直通车评审。对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解决“卡脖子”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做出重大贡献的工程技术人才,放宽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首次实行工程技术人才分类评价
《实施办法》首次将工程技术人才分为研究设计型、应用实践型和成果转化服务型3类,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分层、分类制定评价标准条件。
对研究设计类人才,重点评价其解决关键核心技术难题,在新产品新技术研发、产品技术标准制定、学术科研方面的能力和业绩,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对应用实践类人才,重点评价其在解决生产中实际问题、技术改革、技术应用、设备调试运维等方面的能力和业绩,以及实践结果的示范性。对成果转化服务类人才,重点评价其在技术转移转化服务等方面的能力和业绩,以及转移转化的效果效益。
“便利化”成职称评价“主旋律”
《实施办法》明确,工程系列将采用考试、评审、面试答辩、业绩展示、认定等多种方式进行评价,并严格评委会和评审专家管理,加强评审监督,确保职称评价公平、公正。
本期编辑:北京科技报 罗中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