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履行是指债务人拒不履行债务(合同义务)而违法地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从债务人拒绝履行的表示方法来看,拒绝履行可分为明示拒绝履行和默示拒绝履行。明示拒绝履行必须是积极的不为履行的意思表示,除了一般债务人以口头、文字的形式告知不能履行合同外,不享有合同解除权却主张合同解除权、不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却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权,都可构成明示拒绝履行【1】;默示拒绝履行情形中,没有明确的拒绝的语言文字,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的意图必须要通过其行为或者周围情事方能推断出来。本文将主要探讨默示拒绝履行的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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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示拒绝履行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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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示拒绝履行的形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