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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示结算条款的构成要件
(一) 当事人明确约定默示结算条款
(二)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符合相关规范及约定的、完整的结算文件
(三) 发包人未在约定的异议期内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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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约定默示结算条款?
(一) 在“通用条款”部分约定 默示结算条款的效力
(二) 具体约定事项
1. 合同应明确约定发包人逾期审核的后果为“视为认可”
2. 明确发包人的审核期限
3. 明确结算文件的相关内容、结算文件送达的方式及地址
(三) “曲线救国”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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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行使默示结算条款?
(一) 及时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结算文件
(二) 确保结算资料送达发包人具有相关权限的人,并保存相关送达的证据
(三) 答复期满后及时行使权利
【1】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最高人民法院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21年4月出版。
【2】在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也继承了该规定。
【3】 周利明:《解构与重塑: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审判思维与方法》,法律出版社,2019年9月出版。
【4】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年出版。转引自李明:《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解》,法律出版社,2020年1月出版。
【5】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最高人民法院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21年4月出版。
【6】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最高人民法院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21年4月出版。
【7】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6月26日发布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现已失效。其中第9点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当事人要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进行工程价款结算的,应予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未明确约定,当事人要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进行工程价款结算的,不予支持。”
【8】指原建设部1999年制定的《建设工程示范合同文本(示范文本GF-1999-0201)》,下同。
【9】分别指住建部于2013年、2017年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下同。
【10】王炜、刘宗强:《民法典背景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默示条款”的适用》,载于审判研究公众号,2022年3月14日发布。
【11】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对承包人报送的竣工结算文件提出异议,但是双方对部分工程造价进行了确认,能否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载于《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16年第3辑(总第67辑)。
【12】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年11月22日发布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
【13】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年4月10日发布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1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3年12月11日发布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的发包方……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向承包方提出……审核意见;逾期未答复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的,竣工结算文件视为已被认可。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发包方,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的,竣工结算文件视为已被认可”。
【15】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04年10月20日发布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本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
【1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2年12月25日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11.3.4条规定,“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结算文件后的28天内,不核对竣工结算或未提出核对意见的,应视为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已被发包人认可,竣工结算办理完毕。”
【17】周利明:《解构与重塑: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审判思维与方法》,法律出版社,2019年9月出版。
【18】 王炜、刘宗强:《民法典背景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默示条款”的适用》,载于审判研究公众号,2022年3月14日发布。
【19】周利明:《解构与重塑: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审判思维与方法》,法律出版社,2019年9月出版。
【20】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最高人民法院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21年4月出版。
【21】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对承包人报送的竣工结算文件提出异议,但是双方对部分工程造价进行了确认,能否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载于《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16年第3辑(总第67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