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施工的目标是保证项目施工过程中没有危险、不出事故、不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施工必须遵循的原则,安全为质量服务,而质量必须以安全作保证。
一、人员安全作业须知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 安全帽,并系下颌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2、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者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要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头戴安全帽,腰系安全带。高处作业物料要堆放平稳,不可放置在临边、凡有坠落可能的,要及时撤出或固定以防跌落伤人
4、遇到大雾、大雨和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高处作业。
5、发现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应及时报告处理,对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施工,消险后再进行高处作业。
6、任何人不允许移动和擅自拆除安全标志,确实因工作需要须经工长批准后移动和
拆除,之后重新安装好。
7、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采取防滑措施,禁止二人同在梯上作业,如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使用高梯作业时,2米以上的高梯要设专人扶梯或有人监护、设置围栏。
二、施工用电及用水安全须知
1、施工现场架设临时照明设备线路,由持有专业证书的电工执行,其他作业人员切勿擅自触碰。电器设备及线路,必须绝缘良好。裸露的带电导体,应设置安全遮拦和警示牌。 
2、用电设备应实行一闸一漏一箱;漏电保护装置应与设备相匹配,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两台以及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
3、严禁用单相三孔插座替代三相插座和将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严禁用其它金属丝替代熔断丝。拆除电源用时应先切断总电源后方可进行,并不得留有可能带电的裸露导线。
4、工地用水应遵照“节能”、“环保”的有关和施工、消防、饮用等方面的需用量统筹布置。

5、下班后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和水源。
三、施工现场工具、材料堆放安全须知
1、材料堆放区域(仓库)严禁烟火,

2、施工现场严禁赤膊、赤脚或者穿拖鞋,严禁酒后上班,严禁抛洒、投掷杆件、物体、材料、扣件及其他物品。
3、作业人员要妥善保管手中工具,用完后及时归放至工具箱或工具架上,摆放整齐。
4、施工材料按照品种、规格堆放,并设明显标牌,标明名称、规格后堆放整齐。
5、及时整理、打扫施工现场卫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