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大胜芳镇全体居民朋友们:
根据霸州市人民政府有关要求,从2021年2月9日零时起,霸州市实行全市域、全时段、常态化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再过几天就是春节了,也是每年烟花爆竹燃放的高峰期,值此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霸州市公安局胜芳分局向全镇居民发出倡议:为空气污染减负,向燃放烟花爆竹说“不”,告别陋习,崇尚文明,共同呵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一、党员干部带头响应。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自觉带头遵守“禁燃”规定,同时引导和带动身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共同做好烟花爆竹禁燃工作。
二、文明过节,从我做起。转变节日庆祝方式,选择利用喜庆音乐、鲜花、电子鞭炮等低碳环保方式,大力营造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新年新气氛。
三、宣传劝导,全民参与。广大居民要充分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亲友积极响应倡议,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法规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的“禁燃”社会氛围,凝聚正能量,保护新风尚。
四、加强监管,严厉打击。春节期间,霸州市公安局将集中警力对辖区重点区域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请广大胜芳居民自觉遵守“禁燃”规定,争做一个文明守法公民。
霸州市公安局胜芳分局
2021年2月1日
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减少大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市环境污染防治的要求,现就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