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省部分地区出现多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按照《霸州市关于启动车辆通行证和居民小区出入通行证的紧急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镇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做到“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全镇范围内出行管控措施,在镇外自然村设独立检查点的基础上,在镇区和工业区设置13个疫情防控检查点,严格进行出入管控,其余通往镇区和工业区的路口及自然村实施封闭管理,原则上只进不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疫情防控任务的工作人员,上下班期间需持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制发的通行证及身份证进出检查点、村街和居住小区。
二、无疫情防控任务的工作人员,上下班期间需持本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内容含:单位名称、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居住地)和本人身份证,进出本人居住村街及居住小区。负责生产生活的民生保障单位(如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环卫、医院、银行、通信等)职工需进出检查点的,由本单位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集中上报、审核办理。
三、外贸出口、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及居民生活物资保障供应点人员,需持镇经委办公室统一制发的出入通行证及身份证进出检查点。通行证的申报办理,属于工业区企业的由各企业到镇经委办公室申报审核办理,村街所辖企业由所在村街统一上报镇经委办公室审核办理。
四、所有持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制发通行证的车辆人员,由各检查点核验后均可通行,其余没有通行证的一律禁止通行。
五、申报办理通行证的相关单位,不得为本单位以外人员开具相关证明及申报办理通行证,持证人员不得将通行证借与他人或用于别处,如出现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及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为了您和全镇人民的身体健康,望广大居民予以理解支持和积极配合,在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期间,做好居家隔离,为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具体路口封堵和检查点设置情况如下:

来源:胜芳视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