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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时评 | 罗一笑事件,营销or募捐

法•时评 |  罗一笑事件,营销or募捐 法闻摘
2016-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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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全国人大法工委原副主任阚珂、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副院长邓国胜、北京潮阳律所律师胡钢、北京京师律所主任张凌霄等专家对本事件表达了观点。

事件导入

  11月30日上午,一篇《罗一笑,你给我站住!》的文章刷爆朋友圈,文中称深圳本土作家罗尔5岁女儿罗一笑,被查出患有重病,医疗费每天高额。心急如焚的父亲没有选择公益捐款,而是选择“卖文”,如果多转发一次这篇文章,便会为笑笑的治疗筹款多增一元钱。随即,有网友称此事为营销炒作,罗一笑的治疗花费并不像文中所说的那般高额,而且罗尔在东莞与深圳均有房产,善款也早已筹齐。

当事人

  “小铜人”公司创始人刘侠风:这个文章不是策划,就是人家出了这个事情就是想帮一下。再说我们没有想着让社会去捐款。只是转发一次我们公司捐一元钱。这个事情传播过程超出我们的预期,刚开始我们想着在小范围悄悄的做一件好事,没想到引起了社会这么大的反应。当然我们对这个行为是负责任的。我们可以公开所有的明细。

  罗尔:现在我的女儿在生死线上挣扎,所有人都不管我的女儿是不是在(治疗的时候)能够有什么保证,就想知道我是不是骗子,怎么一点同情心都没有,我真的好绝望啊!没有人关心我的女儿是不是在死亡线上挣扎,只想知道我是不是骗子……但因“罗一笑事件”传播远超预期,带来不好的社会影响,作为当事人,在此深表歉意。

媒体声音

新华社

  这些备受公众关注的骗捐事件,对公益行业来说也是一种鞭策。全行业都应该努力倡导、推进个体求助募款向专业组织募捐、管理的公益规范化发展,建设更便利、更具公信力的公开募捐渠道和组织,让公众能放心地将善款交给专业公益机构,并积极参与善款监督,构建一个良性运行的公益生态。如此,对于受助人和捐赠人都是一种保护,也才能避免消耗和伤害社会爱心的事件一再发生。

人民网

  罗一笑,你给我站住!真相,你也给我站住!几经反转,真相逐渐清晰。粉墨登场的各色人等,能否放过孩子?不管是否再有翻转,总有一些底线不能突破:别把孩子当道具!别过度煽情,煽到最后就煽起了大众情绪;更别虚假营销,善心一旦被透支,人心便会沙漠化。别忘了互联网是有记忆的,稍有不实都难逃证伪。

专家观点

  全国人大法工委原副主任阚珂:从目前情况看,罗尔是个人求助行为,即我、我家人遇到困难,请社会来帮助。个人求助是公民的一项正当权力,不属于慈善。


  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副院长邓国胜:罗尔的行为不属于募捐,而是个人求助行为,并不违法。人之常情都可以理解,可能只是他们求助的信息不准确。但如果求助信息不真实,会有问题。对于这种求助获得的多余款项,建议应该按求助信息上的相关承诺处理,用于救助其他白血病孩子。如果是故意夸大其词求助,获得的金额和社会影响巨大,就会涉嫌欺诈。


  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慈善法规定个人不能公开募捐,但不禁止个人求助。不过,对于普通人来说,“个人求助”和“个人募捐”之间的区别,有些模糊不清。个人求助最根本的特征是“利己”,而慈善法所规范的慈善活动则必须是“利他”的。被法律明确禁止的,是个人开展公开募捐。换句话说,如果是为了解决自己和自己的家庭成员的困难而发起筹款,不管通过什么渠道进行,慈善法都不禁止。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凌霄:关键在于对小铜人公司在这起事件中的作用以及钱款的流向进行界定,如果仅仅是进行推送文章来帮助罗尔进行筹钱,并且钱运用到罗某笑的治疗当中,这也是一个善举。个人求助的钱款应该是进入罗某笑和罗尔的账号,而不是进入公司的账号。如果这个钱是进的这家公司的账号,就存在问题了,就有向社会公开募捐的违法嫌疑。


  北京市人大代表、律师卫爱民:目前的慈善法主要是针对慈善组织,没有对个人募捐作出详细规定。我认为法律不应该禁止个人捐助,而应该作出明确规范,比如公布病情事实,个人家庭真实财产状况,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在社会监管方面,应该采取 “不告不理”的方式监督。我国应该针对罕见病及重大疾病立法,法律应该首先保护最需要保护者的利益,将困难人群纳入公共财政支持范围,体现国家社会对特殊困难人群的关爱。


  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余超:罗尔在自己的公众号为女儿筹款属求助,而刘侠风作为一个与罗尔十分熟识的朋友,以罗尔名义筹款也属求助范畴。但对于那些罗尔并不认识,且无联系的陌生公众号的运营者,则可能触犯法律。根据新《慈善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个人募捐有一个大前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否则,就是违法行为。相比起来,个人求助非常灵活自由,但前提是信息必须要真实。


  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律师蔺存宝:个人救助对受助对象有要求,一般指受助对象是特定的,且经济困难,假如受助对象经济状况良好,还来向社会求助的话,属于对慈善的乱用。同时,求助对象所披露的信息假如存在虚构或隐瞒事实的行为,这种行为属于虚构事实。当前的“朋友圈慈善”缺乏相应规则和机制,很多和商业行为结合,如果里面掺杂了太多商业目的,甚至幕后有推手运作,也属于对慈善的乱用。


  广东律师徐宇珊:慈善法没有限制个人求助,打赏与公开募捐完全没关系,谁的文章都可以打赏。目前这种微信朋友圈个人募捐还属法律真空地带,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禁止。该事件两个要点需要注意:1、罗尔并非直接向公众募捐,只是开通了文章的打赏功能,可能有人会说:打赏的人并非因为觉得罗尔付不起医疗费用而打赏,是被罗尔对女儿的爱所感动;2、小铜人也没有向公众募捐,只是承诺大家转发一次给罗尔捐一块。


  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梁敏:必须指出,为特定的人募捐,不是公益活动;以募捐的方式营销微信号,本质上是以慈善的名义,达到其他商业目的,显然是违法的,行为人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显然罗先生和小铜人公司都没有取得募捐资格,也没有与有资格的慈善机构合作募捐,这样的行为在《慈善法》上的法律责任是罚款、被收缴募集的款项。


  上海律师丁金坤:罗一笑事件,本质上是个人与第三方合作募捐,夸大其词,有悖道义,但是女儿确实生病,父亲为之呼吁,是亲属扶助,并非慈善活动,故不违反慈善法关于个人不得募捐的规定。慈善法的个人募捐规定,应该理解为亲属以外的个人公开募捐。


  湖北德馨律师事务所主任刘陆峰:首先我们要搞清微信打赏功能和募捐的概念。符合条件的前提下,用打赏的钱来做公益是无可厚非的。募捐则有专门的法律规定,通过网络非定向的公开募捐,必须符合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如营销方宣传的事实与实际不符,对发布打赏文章依法应承担共同欺诈的法律责任。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慈善法》并未禁止个人求助,且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因此,当自己或近亲属确实不幸遇到无力诊治的大病,通过互联网进行求助,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对于此次朋友圈信息是否属于诈捐,要看其求助的事项是否虚假、获得的款物是否用于其事先承诺的地方来综合判断。不能仅凭发起人家中条件尚可就断定其为诈捐。


  律师郭少军: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相比传统传播媒介,传播起来更快更广,因此更加应该受到监管。对待那些传播虚假信息进行牟利活动的,符合诈骗等罪名的,个人认为应该给以严厉的打击,针对不特定人的诈骗行为再加上利用不特定人的同情心,应该符合诈骗罪中其他严重情节的认定标准,只有严格的监管,才能为互联网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最有力的保护。


  四川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新《慈善法》只规定了慈善募捐、慈善捐赠等具体慈善行为,对于公民求助行为并没有进行规定。法律没有禁止公民及其亲友通 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求助,只要求助信息是真实的,没有欺诈行为,求助就是合法的。纵观此事,女童患病是事实,文章也没有欺瞒的内容,应该不存在诈骗的情形。


  四川省律师曾文忠:目前对于个人求助,在民事方面要依靠《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即使是在个人求助,也应该增加格式条款,明确求助的事由、数额、用途以及余款的处置等,从而让大众一目了然。若受赠人未按格式协议中约定的用途使用善款,可视为受赠人违背了赠与合同所附的义务。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捐赠者可撤销该赠与,要求退回捐款。


  律师韩立红:网友每转发一次,相关公司给笑笑一元钱的作法并不违法,也没有法律法规对此禁止。说到利用同情心理吸引粉丝的问题,首先要看是否编造了虚假的事实。本次募捐闹剧中,罗一笑患病一事属实,其父也没说自己家中的经济状况如何不好。所以说这一做法不能算是违法或是说涉嫌犯罪。反而是网友们过于爱心“泛滥”,少了理性思考。这一种利用互联网募捐的现象,除了需要完善法律监管以外,更多的是靠网友个人理性面对。


  深圳市民政局救灾救助和慈善处处长钟礼银:网友微信打赏行为不算是募捐行为,可能公众以为是募捐行为,但不是。


  心理专家柏燕谊:罗一笑这个事情的大反转,引起了很多人的吐槽。对于捐过款的人,我想说,这件事情从社会道德以及法律的层面来说,绝对是恶劣的和错误的,但是从个人角度来看,我们应该感谢罗同学的家人给了我们这次自我心灵救赎的机会。对于另外一类捐钱的时候无踪无影,骂爹骂娘的时候奋起而上的人们来说,我想,你们跟那个人的本质是一样的,都是再去利用着别人的情感、情绪、事件来去满足着自己内心的黑暗。


  湖南省慈善总会筹募部主任蒋铁阳:正规的捐款应该由第三方机构来组织发起,开展公开募捐也要事先制定募捐方案,表明接受捐赠的起止时间和金额,达到金额就结束捐赠,捐款期间还要受到监督。这一事件将对网友的爱心造成打击,也让网络筹款的公信度受到损害。

网友热议

  陈坤:诚信很脆弱,消耗需谨慎。


  李小璐:一大早朋友圈被刷屏,看到文章忍不住又要“旧病”再犯,忍了忍看看相关文章,没多久又看到了关于事实真相的报道,这个世界有很多的不公平,也许貌似我们生活在和平年代,可是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却真的和平吗?人们的内心深处都隐藏着什么?用爱去维护世界和平真的有用吗?人们什么时候才真正的从三字经的前几个字做起……


  猫妹:罗一笑啊,别站着了,再站一会儿还有更多人来消费你,快跑吧。


  百年之后的世界:罗一笑事件当事人隐瞒深厚的家底,虚构无钱治病的假象,骗取巨额社会捐款,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情节特别严重,呼吁司法机关积极介入,立案侦查,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猫猫NO9:这是因为善良和善款是有限额的,我更愿意捐给那些没有三套房子的穷人患者。正如一个网友所说,这种行为和富人去申请经适房有什么区别? 无耻之极! 再说了,李嘉诚如果生病了,你准备捐多少? ?  你的逻辑完全不通!


  郑小姐:微信“赞赏”这个做法突破了传统的募集方法,利用朋友圈的黏合度进行广泛传播,还是非常有效的。虽然做法创新,但是资金的用途、去向如何监管?都是值得探讨的。


  悲伤都市:带血的营销也好,信任的危机也罢,这都是成年人的问题……患病的孩子是无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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