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景一:
距高考还有14天,
虽然已至深夜,
你却还在奋战,
尽管已经足够拼命,
还是不足以抚平你对高考的恐惧。
突然,
一条信息划过手机屏幕上方,
此时的你,
想必多少会有些动心。
情景二:
距高考还有13天,
你比孩子更忐忑,
这几天,
你在网上的搜索记录,
都是高考相关。
叮叮叮……
有人加你好友,
心里想这一定是假的,
还是不由自主地点开了。
渝法官为你详解正确的应对姿势,
睁大眼睛看好了!
或者
再或者
若是苦口婆心的劝诫
无法打消你最后一丝丝幻想
那么,
渝法官要放大招了,
事实胜于雄辩,
下面是一起真实发生的,
电信网络诈骗案例
贾星星不相信勤劳致富,
他每天琢磨,
是不是应该有个门道,
不费力,
还来钱快。
别说,
一不留神,
还真让这小子找到了,
不出意料,
果然是个:
贾星星的商业模式(我呸)套路
是这样的
套路
购买相关考试
考生信息10万
余条
给考生发信息:
冒充是正规培训
机构,谎称有试
题及答案
当考生要购买,
要求考生先付款
以及支付保密金
得逞后便将考生
在通讯录拉黑
“生意”不错,
贾星星需要扩大规模,
急需人手,
终于等到了,
“志同道合”的,
刘姓三兄弟,
贾星星很快将他们“收编”,
管吃管住,
“按劳取酬”。
2017年4月,
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民警,
将贾星星团伙抓获。
是时候盘点贾星星团伙的“绩效”了
诈骗人数
370余人
诈骗金额
267万
多行不义必自毙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贾星星
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11万元
刘大
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5万元
刘二
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刘三
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贾星星等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裁定: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以案说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部分第(二)条规定:“使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构成数罪的,应当依法予以并罚。”
本案中,贾星星使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同时构成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诈骗罪,应当依法予以数罪并罚。
法官寄语
随着国家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电信诈骗犯罪整体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犯罪分子非常狡猾,电信诈骗的新花样、新形式仍然层出不穷,让人防不胜防。这就需要我们每个人提升防范意识,不要贪图小利,不要存在侥幸心理,更不要投机取巧,寻求一些所谓的“捷径”。
考试作弊本身就是不诚信的行为,大家切勿相信各种涉考诈骗信息,避免上当受骗。
关注我们
让我们一起
学习法律,
感受法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