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IP一词在整个影视行业风靡一时(IP,英文为“Intellectual Property”,其原意为“知识(财产)所有权”或者“智慧(财产)所有权”,也称为智力成果权。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这个从2014年就开始流行的词汇,在更多时候用于指代网络小说。尽管诸多传统作家和编剧对网络小说不屑一顾,可他们还是迅速成为近年来最重要的文化现象。与传统文学不同的是,网络文学更把读者当成消费者,因而对读者的心理需求把握更为准确。用他们的话来说,要让读者读文感觉到“爽”。而根据不同的“爽点”设置,网络小说也可以分为若干个不同的类型。
当然,在互联网小说中,首先按照性别进行分类,即男频(男性阅读为主的频道)和女频(女性阅读为主的频道)。大致上,男频更侧重于玄幻热血,而女频更侧重于言情感性。
近年来,改编自网络小说的青春片搅动电影市场、偶像剧侵袭了电视荧屏,引发评论界截然对立的声音。知名编剧汪海林曾表示,“在职业编剧那里,网络小说的创意水平绝大多数是垃圾。”这句话不无道理,但也略有偏见。实际上,长期以来网络小说处于非主流自然生长状态,完全开放着由读者(进入v章节之后阅读花费,读者打赏)来确定受益,与读者之间形成随时的、精准的互动关系。因此,网络小说最大的价值也许并不在于创意、故事、文本、内容,恰好在于文章类型以及红火程度,较为准确地反应了受众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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