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会已经召开了几天,号称是近25年以来最长讨论会期将会讨论哪些国计民生备受国人甚至世界的关注。

每年在两会上,都会有不少涉及影响行业的相关提案被提交,这反映出了行业内存在的痛点和未来政策调整可能发生的地方。这一次,有民主党派提出了有关国内网络视听行业监管的特色和问题,这一提案引发了不少行业内人士的关注。
前不久新浪微博、凤凰网等知名网站因在网络视听方面不合规又被有关部门责令整改,有关网络视听行业监管,可谓是令不少网站有些“心惊胆战”的。那么,【话娱】(ID:huayufunds)在此尝试梳理下近几年来这方面监管政策的变化,未来又可能向着哪一方向发展?
网络视听监管的最大特点就是不断趋严

随着网生内容的不断发展,各式各样的网络视听节目早已成为人们必不可少的精神消费品了。所以针对网络视听行业的监管政策,总能直接影响到网民们的观感,例如你想看的美剧被下架了、你喜欢的网综节目被责令整改了,如此等等。
我国对网络视听节目的监管一直采取的是“自审自播”、“谁播出谁负责”的管理方式,在实践中运行良好。2016年12月20日,《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原创视听节目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网络视听行业迎来了重点网络原创节目备案制度。

《通知》规定,从2016年12月19日开始,所有视频网站的网络大电影、网剧、网络综艺等网络视听内容,都须实行重点网络原创节目备案登记制度,即重点网络原创节目上线前需要进行“规划备案”和“上线备案”两次备案程序。
去年6月30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正式发布了《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同时废止2012年7月13日发布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
审核的范围涵盖了网络剧、微电影、网络电影、影视类动画片、纪录片,以及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网络视听节目和其他网络原创视听节目,同时在新的自审自播通则中进一步明确细致了网络影视行业的内容“红线”。

稍稍梳理一下可以发现,自去年6月份起,网信办、广电总局等相关部门对于网络内容的监管就在逐步收紧,在过去的三十天里,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近10个文件,从数十个八卦大号的新浪微博账号突然被封到近百个娱乐微信公众号被封到ACFUN、新浪微博等视听节目被封再到6月30日文化部关停12家网络表演平台,都无一不在预示着这场“最严监管”的强势袭来。
面对着不断趋严的监管政策,业内存有不同声音:有人认为监管政策虽然表面在趋严,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并未特别严苛,拥有一定一定弹性空间。有人认为,监管政策的不断趋严限制了创作者的艺术创作,不利于整个社会主义文化艺术的发展和繁荣。
现有的网络视听监管政策是否存有待完善之处?

任何监管政策都是要滞后于现象的发生,但是当新的现象出现之后,现有的监管政策又可能会成为阻力。线上线下的标准趋于一致,不能在电视上播出的同样不能在网络上播出,对于同性恋等内容题材的禁止……这些在业内引发争议的规定是否完全符合当下网生内容的发展节奏呢?
首先在监管政策的细则上,仍存在着标准不清晰的问题。《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规定了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不得含有的10项内容,但是内容审核标准仍然存在不明确的问题,不同地区监管部门在执行过程中会有所差异,也不利于网络视听节目制作单位在制作节目过程中准确把握内容审核要求。
其次,在生产机制上,网络视听节目本身就带有产量更大、更新速度更快、时效性更强等特点,目前的监管机制会使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倍增,能否达到最初的监管目标是个需要打上问号的事情。
2016年,网络剧备案4558部,微电影和网络大电影备案5556部,娱乐类栏目备案数达611档6962期。其中,网络剧备案部数同比增长466%,发展迅速。海量的视频为监管带来了压力,无论是广电总局还是各省局,监管队伍人员数量十分有限。

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属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持证单位123家,占全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持证机构近五分之一,而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投入网络视听节目备案审查的人员编制也不过十余人,即便有外聘专家队伍来辅助审查,但也很难满足迅速发展的产业需求。
最后,现有的审核机制和审核标准会使本案时间过长,影响节目播出,这一方面可能会给相关企业带带来过重的负担,另一方面更会直接到影响到很多观众的视听体验。
本届两会期间,代表们会提出哪些有关影视行业的提案?又有哪些提案和议案有望影响行业发展?这些都是值得观察的事情。
作者:秋实
责编:谭如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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