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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剧人竟是“高危”职业,江苏广电窝案启示录

购剧人竟是“高危”职业,江苏广电窝案启示录 话娱
2017-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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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针对江红一案,某资深业内人士告诉【话娱】记者,购剧人已经成了一种“高危”职业。​


去年轰动一时的江苏广电窝案近期终于揭开了冰山一角。


据澎湃新闻报道,不久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了一份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江苏省广电总台卫视频道节目采购部原副主任江红,在采购电视剧业务中,为东阳千乘影视有限公司、华夏视听环球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剧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30家影视公司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840余万元。



另外,卷入江红受贿案的30家影视公司中,还出现了华谊兄弟、长城影视等知名上市影视公司的身影。

江苏广电窝案涉及多家影视公司


根据判决书的显示,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5年至2014年间,江红利用担任省广电总台卫视频道节目采购部副主任等职务之便,在电视剧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现金人民币共计830.8万元、港币20万元,折合人民币共计846.969万元。


【话娱】记者注意到,检方指控江红受贿的29起行为,都与电视剧业务采购有关。卷入江红受贿案的影视公司多达30家,就连华谊兄弟也牵涉其中,不过,该行贿行为发生在华谊兄弟上市之前。


检方指控,2007年7月,被告人江红利用担任省广电总台卫视频道采购部副主任兼采购科科长的职务之便,在采购电视剧业务中,为华谊兄弟谋取利益,在北京市收受该公司发行人伊某给予的现金人民币44万元。


卷入江红受贿案的还有拍摄过《红楼梦》《大明王朝》等电视剧的长城影视。


检方指控,2011年4月,被告人江红利用担任省广电总台营销部节目采购部副主任兼采购科科长的职务之便,在采购电视剧业务中,为长城影视谋取利益,同年8月在北京新世纪饭店收受该公司董事长赵某甲给予的现金10万元。


此外,给江红行贿金额超过30万元的影视公司包括山东天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东阳视灿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东阳拉风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西安金画面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上海剧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榆林东方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


2016年8月22日,因犯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两罪,江红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70万元。


而在江红落马后,江苏广电系统反腐大幕就此拉开。江苏卫视综艺频道原总监石卫平、江苏省广电总台地面频道广告部原主任缪林、江苏卫视广告部原主任龚立波、江苏卫视节目采购部原主任张彦等多人落马被查。

电视剧采购成为腐败的“温床”


江红一案暴露出电视剧采购中存在的问题。那么,电视剧采购为何会成为腐败的“温床”呢?


据《中国电视剧2016产业调查报告》统计,2016年1—9月共备案电视剧892部、34946集,数量再创新高,较2015年同期增长10%。


令人振奋的数字背后,是电视剧播出集数远远低于产量。据业内资深人士介绍,过去5年,我国电视剧年产量维持在1.5万-1.9万集之间,但全国四级电视台(中央台、省级台、地市台和县级台)的电视剧播出总额约9000集。这意味着1/3电视剧拍出来后或无法见天日。


产销率过低、作品数量多而质优者少、投放渠道相对有限,成为电视剧购销的现实问题。供求关系严重失衡,买方就处于强势地位。


不仅如此,由于电视剧属于大众文化产品,无法用有形评判标准来评价优劣,没有量化标准,因此电视台在买剧时存在着很大的自主空间。购销环节不透明,购买方的决定权集中在少数人手上,权力就有了寻租空间。


江苏曾派出影视产品采购专题调研组,对全省影视剧购销工作进行调研,总结了影视剧采购中容易发生的违纪违法现象,其中包括:回扣,变相领取劳务费,变相“入股分红”,收受高档礼品,变相消费型回扣以及接受宴请等。



习大大上台后,掀起了反腐风暴,这股风暴也刮向了广电系统。从2014年开始,司法部门相继查处一批电视剧购销环节滋生的腐败行为:安徽电视台原台长张苏洲涉嫌贪污、受贿被抓;辽宁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史联文也因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还有一批行贿人及影视公司被判处单位行贿罪。


其中,史联文特别“关照”买下的一部电视剧仅播出3集,就因收视率未达标而停播。


收视率是电视台竞争的核心,只有收视率上去了,才能吸引到“金主”广告商。然而,电视剧是买“预期”,一部电视剧播出前,谁也无法准确判断它的“卖相”。


业内人士透露,针对收视率考核,电视台在和影视公司签署电视剧购买合同时,都会附加一份“对赌协议”,以把风险转嫁给影视公司。


“对赌协议”通常包括,制作方在卖剧时,必须向电视台做出收视担保该剧在播出时必须达到协议中保证的收视率数值,卖方才能从电视台拿到全部的购片款。否则,会按照协议比例进行相应扣钱。


而为了能收齐片款,影视公司必然想尽办法提高电视剧收视率,这又会推动收视率作假。

破局:由TO B转向TO C


针对江红一案,某资深业内人士告诉【话娱】记者,购剧人已经成了一种“高危”职业。


事实如此,购买一部电视剧涉及金额巨大,动辄上千万甚至几亿,而传统的购片是TO B的模式,而不是面对C端的观众,无需过多考虑观众的反应,而是看谁给的利益丰厚,这很容易滋生腐败,而受贿难免会留下蛛丝马迹,最终被查处。
 

因此,只要中国的电视剧市场依然采用TO B的购销模式,就不可能完全市场化。中国的影视剧市场要健康良性地向前发展,除了各种审查外,还要勇于打破TO B的交易模式,实行TO C的分账模式。


上个月,易凯资本发布了题为《更换新引擎》的中国娱乐产业年度观察报告,报告提出,未来三到五年,可以在规模、速率、持续性和影响力方面与黄金十年的中国电影产业相媲美的浪潮型的商业机会只有一个,就是 “用电影的商业模式做可以拉动付费用户的精品网剧”。



按照易凯资本创始人王冉的解释,“用电影的商业模式”做精品网剧指的就是像电影那样从C端内容消费者获得收入,而不是依赖于B端广告客户或者视频网站掏钱买单。这也就要求网剧的制作方需要有能力用你的内容吸引用户为内容本身付费或者因为你的内容而成为内容播出平台的付费会员。


传统的头部电视剧制作流程是,制作方开发出一个项目,确定好主创人员后就可以开始向播出平台预售,预售完成后开始拍摄。这种情况下,项目总体的利润率开机前是能够大致看出个轮廓的。


前几年,播放权销售以前一直是以电视台为主、视频网站为辅,网站的购片收入只是卫视的一个零头。但随着视频网站的异军突起,形成了视频网站购片收入为主、卫视购片收入为辅的新格局。


虽然视频网站对一部剧的点击率虽然也有追踪和考核,但购片完成之后视频网站的利益与制作方基本是割裂的,制片方并不会因为一部剧给视频网站带来新增付费用户而多挣一分钱。


但王冉相信今年年内,这种过度依靠版权售卖、利益割裂的利益分配模式一定会发生改变,取而代之的将是“版权费保底+拉新分账+观看分账”这种三位一体的利益共享模式。



在新的模式下,根据制作方对这部剧在播出平台上“拉新能力”的预判,这部剧将收取一个大幅缩减的版权费就交给视频网站播出,播出期间除了常规的“观看分账”(含广告和原有用户付费分成)之外,每拉动一个新的付费用户,根据该用户购买的会员期限,制作方获得不同比例的“拉新分账”。


一部具有拉新能力的网剧及可以让制片方获得更高的收益,也让播出平台获得更多的点击量和付费用户,最终实现双赢。


再加上反腐败工作的纵深推进和市场的发展,相信我国的电视剧产业会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大发展时期。


(部分资料参考《澎湃新闻》《南方都市报》)


作者:习睿思

责编:蒋玮

主编: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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