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18年5月7日,田某远等19户农户将其承包地出租给重庆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从事水产养殖,租期10年,每亩每年租金600元。重庆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支付了合同约定的第一、二年的租金后便拒绝支付拖欠的租金。2025年1月该公司未经清算即告解散,田某远等19户农户将重庆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诉至黔江区法院,要求支付租金及土地恢复费。
【调处措施】
黔江区法院立案后,考虑到涉及农户较多、影响较大,为妥善化解纠纷,开展了调解工作。
一是快速相应,安抚农户情绪。本案涉及19户农户,人数众多,影响较大,处理不好容易引起群体性事件和群体性信访,因此首先考虑到群众的急切需求,承办法官启动涉农纠纷绿色通道,迅速立案、迅速处理,安排干警安抚群众情绪,联合司法所提供法律援助,同时赶往石柱县为调解寻找基础。
二是府院联动,解决找人难题。本案的最大难题在于涉案公司解散后负责人跑路,公司股东下落不明,无法找到责任承担人。黔江法院在立案后针对这一情况,迅速赶赴石柱县,寻求当地政府帮助,在镇政府的协助下锁定股东下落,法官就地释法明理,说服承租人股东积极出面处理纠纷。
三是现场劝解,高效实质解纷。在找到承租人股东并开展工作后,承办法官运用“背对背沟通”“面对面调解”等方法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针对承租人股东,法官既从拖欠租金的违约责任进行释法,也从企业股东的社会责任进行讲理。针对农户向他们普及合同法律知识,为实现群众利益最大化,说服农户同意解除法律合同,尽快解决纠纷。
【调处结果】
通过调解工作,承租人股东愿意个人承担租金及恢复费用,农户同意解除合同,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解除原《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承租人股东于2025年12月4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欠付租金及土地恢复费用。
【典型意义】
本系列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中,19户农户将承包地出租给水产养殖公司后遭遇租金拖欠,公司解散且股东失联。黔江法院秉持司法为民理念,以“法院+N”多元解纷模式为核心,依托涉农纠纷“快立、快调、快审”机制,开辟绿色通道快速立案,联动司法所、镇政府等多方力量,锁定股东下落并开展释法说理。调解过程中,从法理角度阐明违约后果,以情理唤醒责任担当,促使股东自愿承担租金及恢复费用,推动农户同意解除合同。最终达成解除合同、限期支付欠付租金及土地恢复费用的调解协议,高效化解矛盾,既维护农户合法权益,又彰显司法温度,为涉农纠纷化解提供“法院主导、多方联动、情理法融合”的成功典范,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