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园食品安全
是教育工作的底线问题
也是社会持续关注的热点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正式印发了
《广东省学校学生食堂陪餐工作指引》
(以下简称《指引》)
对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及
幼儿园的陪餐制度作出系统性规范
《指引》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5年
中小学和幼儿园
每月至少组织1次家长陪餐
《指引》明确要求全省实施学历教育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均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陪餐时间为学生正常在校时间,不含双休日、节假日及寒暑假。
其中,高等院校应每天有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陪餐,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则要求每餐均有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陪餐。
陪餐人员与学生
“同质同价”付费就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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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广东发布(公众号)
编辑 | 江晶媛 责编 | 杨雪敏 林玲
审核 | 李世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