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党员干部“八小时外”100条纪律红线 | 娱乐活动篇(一)

党员干部“八小时外”100条纪律红线 | 娱乐活动篇(一) 一商兰枫叶公司
2025-05-14
0
导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但党员干部“八小时外”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但党员干部“八小时外”失管失守的典型案例仍时有发生,教训极为深刻。生活是工作的基础,业余时间的行为往往是党性观念的试金石。如果“八小时外”不能自律,“八小时内”也难以做到清正廉洁。

       为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法意识,守住“八小时外”生活交往的底线,“工信出版纪语”特推出【党员干部“八小时外”100条纪律红线】专题,从餐饮宴请、娱乐活动、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社会交往、婚恋两性、家风家教、经济投资8个方面,梳理党员干部“八小时外”应当遵守的100条纪法红线,并配以典型案例和特别提醒,帮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本期为娱乐活动篇第一期。



02

娱乐活动篇

一、不准违规打高尔夫球


01

纪法评述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奢靡之风,出现了一些服务社会富裕人群的豪华健身俱乐部、私人会所、高尔夫场地等高档消费场所。一些商人老板把党员领导干部也拉了进来,高消费场所变成了腐蚀党员干部的温床。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热衷于出入这些高档奢华场所,热衷于参与打高尔夫球这项高消费运动,贪图享乐、生活奢靡,渐渐忘记了初心,忘记了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可以说,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券),违规打高尔夫球,是典型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往往与腐败交织,一些投机钻营者“不怕领导讲原则,就怕领导没爱好”,往往从领导干部打高尔夫球喜好中,找到权钱交易的“突破口”,一些领导干部甘被“围猎”,在一次次挥杆中进行利益交换,在腐败泥潭中越陷越深。对这些行为必须给予党纪惩处。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都应从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高度,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以永远在路上的决心和韧劲,坚决抵制违规取得、持有、使用各种高档消费卡(券)违规打高尔夫球等“四风”问题,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02

案例通报



某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尹某某长期违规持有高尔夫球卡、打高尔夫球。2013年,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尹某某清退3张高尔夫球卡,作出虚假“零持有”承诺,实际仍持有私营企业主等人为其办理的6张高尔夫球卡,截至2021年4月累计在重庆等地打高尔夫球数百次。2015年至2019年,还在海南北京等地多次打高尔夫球,费用由其下属或者私营企业主支付。尹某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9月,尹某某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03

特别提醒



办理几张运动健身卡,健健身、打打球,也是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生活休闲的一种方式,但运动有边界、打球有纪律。不能违规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券),不准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打高尔夫球。个人休闲运动不能用公权力买单。



二、不准违规用公款组织、参与娱乐、健身活动


01

纪法评述



休闲、娱乐、健身活动是丰富人们物质文化生活的重要内容。党员干部对这些娱乐、健身消费,应当做到公私分明,不能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即便是个人支付费用,也要践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不能出入一些豪华奢靡休闲娱乐场所,避免影响党员干部的形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言出纪随,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绝不姑息,寸步不让,严格禁止违规公款消费,严肃查处用公款组织、参与高档宴请、娱乐、健身活动等挥霍浪费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我们要看到,“四风”问题仍未根绝,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贪图享受、爱慕虚荣,追求所谓的“品位”生活的特权思想根源并未清除,他们有的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影响形成的便利条件,想方设法动用公款参与娱乐、健身活动或以接待名义借机享乐。以公款为后盾的娱乐、健身活动,具有极大的腐蚀性,浪费了国家的财力物力,助长了不正之风,必须受到严肃处理。


02

案例通报



某锅炉控制有限公司原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胡某某原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江某,副总经理卢某等人组织和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等活动问题。2013年8月至2018年5月期间胡某某在业务经营活动中违反相关接待规定,多次安排接待对象接受洗脚、按摩服务,参与KTV娱乐活动,胡某某本人也参加上述服务活动,使用公款报销香烟、娱乐活动等费用合计32286元。2015年1月至2018年5月期间,江某在业务经营活动中违反相关接待规定多次安排接待对象接受水疗、按摩服务,参与KTV娱乐活动,江某本人也参加上述服务活动,使用公款报销相关娱乐活动费用合计10855元。2013年1月至2018年5月期间,卢某在业务经营活动中违反相关接待规定,安排接待对象接受洗脚、美容服务,参与KTV娱乐活动卢某本人也参加上述服务活动,相关娱乐活动费用合计8990元使用公款报销。2019年5月,胡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卢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江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免职处理。

03

特别提醒



党员干部“八小时外”可以参与一些休闲娱乐活动,唱唱歌跳跳舞、健健身,但是要做到公私分明,决不能用公款支付相关费用,决不能参加公款组织的休闲娱乐活动。同时,要参加健康的休闲娱乐活动,参与情趣高尚的娱乐活动,决不能追求低级趣味,参与涉及色情、迷信、赌博等非法活动。

三、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健身、娱乐活动


01

纪法评述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可能影响党员干部公正执行公务、行使公权力的行为已经不再限于礼品馈赠和宴请。一些新的形式,如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已经成为某些单位和个人用来“围猎”党员干部,对其公正执行公务、行使公权力施加影响,从而成为其谋取利益的重要手段。这些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都具有一定的目的性和交易性,其实质上是以隐蔽方式赠送现金或者变相贿赂,目的是使党员干部为其获得某种利益提供支持和帮助。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实施,公款消费越来越严格,公款参与健身、娱乐受到严格禁止。但是,一些党员干部玩乐之心难禁,公款不敢花,就花私人的钱,由管理服务对象花钱来支付健身、娱乐费用。实际上,接受他人安排的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将本应该由自己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变相的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在经济社会中,许多东西是可以用金钱来估价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免费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只是把应当支出的费用转嫁到了管理服务对象身上,这种转嫁只是收受财物的方式不同,改变不了收受钱财的实质。有的党员干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吃喝玩乐之后,滥用权力,给党和国家利益造成严重损失,从潜在的危害变成了实实在在的损害。对这些行为必须给予党纪国法惩处。

02

案例通报



某区环保局副局长章某等人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娱乐活动问题。2017年3月14日晚,章某、环境监察支队队长姚某某等6人接受从事环保评估咨询的某私营企业主童某在某KTV娱乐场所安排的娱乐活动,消费共计2600元,由童某个人支付。章某、某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参与接受娱乐活动安排的区环保局干部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03

特别提醒



党员干部要与管理服务对象保持距离,做到关系亲清。一方面要洁身自好,切不可放松要求,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健身、娱乐活动,这会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另一方面要以身作则,不能“围猎”其他党员干部,向其提供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这也是党纪国法所不允许的。

四、不准要求将休假、探亲、访友等私人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01

纪法评述



将个人休假、探亲、访友、旅游等私人活动纳入接待范围,是党员干部“八小时外”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所谓“将探亲访友纳入接待范围”,是指违反接待管理规定,将党员干部休假、探亲、访友、旅游等私人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或者商务招待范围,用公款支付相关费用。一些党员干部认为,在外工作特别是上级机关工作的党员干部回乡探亲,是一次难得的交流沟通机会,通过接待可以加强彼此之间的了解,有利于赢得他们对家乡工作的支持,又拉近了私人感情,于公于私是双赢。一些上级机关的党员干部也把被家乡机关接待看作是对自己职权和位置等影响力的认可;还有一些党员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将同学、战友、老乡等纯粹因私来访,也纳入接待范围,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这种违规接待的行为,是慷公家之慨、谋私人之情,既增加接待单位负担,又破坏了党的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也助长了上级机关一些党员干部的官僚作风。因此,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界定公务接待、商务招待的范围,防止公私不分现象。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和报销制度,防止将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商务招待,防止浑水摸鱼、假公济私等不良行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上级领导机关的党员干部要严格自律自觉拒绝下级机关和单位将因私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02

案例通报



某集团企业信息化部处长卜某某等人接受公款宴请和游玩问题。2014年10月,卜某某受某咨询研究院下属数据勘察设计院副院长归某邀请,带领处内同事等9人,赴北京密云古北水镇公款吃喝和游玩。某设计院总工程师杨某受邀参加。三天共花费5.83万元。给予卜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岗位,扣发3个月绩效工资;给予归某党内警告处分,扣发3个月绩效工资;给予杨某党内警告处分扣发1个月绩效工资。追缴相关费用。

03

特别提醒



党员干部“八小时外”非公务活动尽量不要与下级单位和地方党政机关的同志联系,一方面不能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要求下级单位和地方接待其私人活动;另一方面也应避免下级单位和地方的同志违规安排接待,自以为是同学、战友个人接待,其实是公家买单,或者是私人老板买单,稀里糊涂中违反了党的纪律。

来源:《党员干部“八小时外”100条纪律红线》,ISBN 978-7-5174-1369-1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一商兰枫叶公司
北京一商兰枫叶商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为北京一商创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独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8965.55万元。
内容 112
粉丝 0
一商兰枫叶公司 北京一商兰枫叶商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为北京一商创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独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8965.55万元。
总阅读0
粉丝0
内容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