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时间5月21日上午,骑士在客场以97比89击败老鹰,在东部决赛中以1比0领先。在此前一天进行的西部决赛第一战中,勇士以110比106战胜火箭。东西部决赛各打完第一场,两条篮球世界的朴素真理得到了充分展现——
他的确是神经,但他更是把刀
文|体坛周报评论员 管维佳
第一,你要有明星。西部决赛就不用讲了,本赛季MVP榜的前两名,决定了比赛的走势;东部这边儿,比赛的大部分时段,两支球队的区别就是有没有超级明星。巨星决定比赛,这是NBA的主流价值观,这里边隐藏的道理就是:在所有团队项目中,篮球场地最小、参与人数最少,因此只有篮球最可能让一名球员用自己的能力和意志去驾驭一场比赛、一个系列赛乃至一个赛季。
第二,你要有足够多的武器。火箭能在实力不占优、又是客场的情况下紧咬勇士,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乔什·史密斯和阿里扎这两把枪响得早、打得准;骑士能偷到主场优势,是因为他们除了勒布朗,还有三分球12投8中的J.R.史密斯。
关于J.R.,人们十年来对他的印象基本就分成两段:刚进联盟时,他被看做扣将,参加过扣篮大赛,身体素质惊人;后来人们发现他不但能扣,而且能投,2009年4月和国王的比赛他进了11个三分,正好那天出报,杨毅老师亲自点题,我们做了一个版的J.R.史密斯,说的就是他怎么从一个扣将变成了一把神经刀。

美国没有神经刀这个说法,但我认为没什么比神经刀这个词儿更能定义J.R.的特点和职业生涯了。
回到东部决赛,第一场,J.R.投准了,投疯了,在拉夫赛季报销、欧文伤势加重找不到状态的今天,他和勒布朗联手挽救了球队。有骑士球迷特煽情地说了这么一句话:他把神经丢下,把刀带到了克利夫兰。其实看了球的人都知道,J.R.还是很神经,他的很多出手并不合理,甚至有些混蛋,但他就是能进,因为,归根结底,他是把刀。
很多NBA球员不是刀,没有那种锋芒,没有那么锋利,也没有那种认为自己出鞘即可伤人的信心。但J.R.有,他有超强的身体素质和协调能力,他能在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完成出手,东部决赛第一场的很多球,换成身体素质一般的球员,根本得不到出手机会,但J.R.能把球投出去,而且还能投进,别管你觉得合理不合理,但这就是功夫,也是他能拿到3年1800万合同的原因,尽管他职业生涯大部分时段投篮选择很糟糕、防守极不用心、场下生活一塌糊涂、还是更衣室炸弹。

J.R.是骑士1月从尼克斯那儿换来的,当时骑士主要的目标是香珀特,但纽约提出的条件是,除非你们能吃下J.R.的合同,否则甭想。骑士总经理大卫·格里芬自感责任重大,于是问计于詹姆斯,吾皇帮他做的决定就是:“放心把他弄来,我来招呼他。”(现在你知道为什么赛季末我认为詹姆斯应该当选联盟最佳总经理了吧……)
詹姆斯显然做了一个正确的判断,他进过5次总决赛,拿了两个总冠军,深知身边多几把刀绝对不是坏事。2011年,他的热火输给小牛,最大的原因一是詹姆斯的技术还不成熟,二就是三巨头身边缺少射手。于是接下来几年,热火不断补充外线火力,詹姆斯回到克利夫兰,身边还带着“皇家射手团”。
但麦克·米勒、詹姆斯·琼斯毕竟上了岁数,伤病多、速度慢,多亏有了来自纽约的J.R.和香珀特,否则皇帝空有一身传球的好本事,外线也没人能把他的妙传转化成助攻。
另外,关于J.R.史密斯,还有一个很有趣的现象:他有点像个混黑社会的热血青年,跟什么样的大哥,对他来说无比重要。如果大哥是个混蛋,那他就比谁都混,如果大哥义薄云天,那他也就是重情重义的汉子。
2008-09赛季,J.R.打出了进入联盟后最好的一年,力助掘金打进西部决赛,也正是那一年,他在入行后第一次与负面新闻绝缘。浪子回头?这是因为他身边有一个叫昌西·比卢普斯的老兵。昌西不光告诉他应该怎么打球,而且还教做人呢,甚至在穿衣风格上J.R.都在学,“我们以前太嘻哈了,昌西才像个成年人。”

2012-13赛季,J.R.在纽约的第二年,他场均拿到18.1分,比前一季多了5.6分,当选最佳第六人。这次又是为什么呢?因为他又有了一个叫贾森·基德的新队友。

所以呢,J.R.现在打得好你可以解释成,这是因为他遇到了人生中第三个重要的男人,勒布朗·詹姆斯。
编辑|李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