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扩大自主采购权。全面落实采购人自主选择代理机构制度,同时全区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标准提高至400万,未达此标准的,采购人可依法灵活、自主选择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进一步下放自主权。
二是提高采购效率。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龙华区财政局印发《关于简化流程提高采购效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从提前报采购计划、批量采购电商、同步编制采购需求、及时合同备案等环节“手把手”指导采购单位切实提高采购效率。经简化后,原先全流程接近1个月的采购时间可缩短至16天。
三是优化网上交易。推进政府采购“互联网+”改革,区级集中采购项目已完全实现采购文件及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同时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鼓励电子保函代替履约保证金或不收取,进一步提高效率及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