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龙华区网络文明传播队伍提质赋能项目,采用网上公开选取供应商提供服务的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
项目名称
龙华区网络文明传播队伍提质赋能项目
二
项目概况及具体需求
通过提质赋能系列活动,不断强化网络文明传播队伍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推动龙华区网络文明传播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做好龙华区网络正能量传播工作,为“数字龙华、都市核心”高质量发展、在“十四五”时期脱颖而出宣传造势,鼓劲加油。项目包含以下内容:
(一)技能提升“训练营”
通过短视频剪辑、摄影摄像、沟通表达、写作能力等专项训练(不少于4场),为网络文明传播队伍充电蓄能。
(二)专业特长“分享会”
通过经验分享(不少于3场),激发干部队伍学习热情,强化理论武装,互动交流学习。
(三)优质产品“大比武”
通过大比武(不少于1场),以赛促学,充分挖掘本土吃喝玩乐游购,创作出一批传播精品,及时发现、表彰和宣传网络文明传播队伍中的优秀创作者和作品。
(四)开展总结表彰
举办一场年度总结表彰活动,全面总结年度龙华区网络文明传播工作,并组织评选一批网络文明传播工作突出的“龙华好网民”,予以表彰。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扫描件);
(2)参与采购活动一年以上且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物资和专业技能;
(5)提供能独立完成本次项目的资质证明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
采购项目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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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品名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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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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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00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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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单位:元):4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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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投递资质材料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递,接收电子资料文件;
(2)投递截止时间:自“深圳龙华”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之日起,五日(自然日)之内为有效投递期,逾期视为无效;
(3)投递资料要求:按供应商资格要求盖章后扫描件投递(即供应商资格要求1.2.3.4.5.7.8点);
(4)投递资料确认方式,以有效日期内发送供应商资质材料到指定邮箱即可(备注:XX项目+公司全称+日期+联系人+联系方式)。
六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沿河路10号(龙华会堂东面)
项目经办人:黄小姐
联系方式:23338133
资料收集邮箱:lhqwxb@szlhq.gov.cn
七
投诉受理方式
投诉受理人:史先生、温小姐
投诉受理电话:23338052、23338180
投诉受理邮箱:LHXCBJDXZ@163.com
来源 | 龙华区委宣传部
编辑 | 何思琴
审核 | 李世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