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很多初到深圳的人来说
城中村是第一个落脚点
街角的烧腊铺、深巷的糖水店
都充斥着满满的烟火气......
🥣🥟🥪
为进一步做好龙华区
城中村餐饮卫生监管工作
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9月13日下午
第十四期《龙华“执”播》栏目
聚焦城中村餐饮卫生
走进位于龙华街道的景龙社区
依法开展餐饮卫生执法检查
龙华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袁鹏龙、刘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执法人员周绍慧、马志成在直播镜头前亮出证件,针对餐厨垃圾是否合规处理、是否存在其他城市生活垃圾混入、餐饮单位是否亮证亮照经营、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等方面开展检查。深圳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佟翰、彭晶、王超,以及区人大代表邹永芳、区政协委员郑大克全程参与此次活动。

整体状况良好
后厨垃圾分类等情况需改进
守护“人间烟火气”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区人大代表邹永芳表示:“本次执法行动通过直播的形式,将现场情况公之于众,这样的阳光执法让市民非常放心。”区政协委员郑大克表示:“全程参与下来发现执法人员很专业,能够及时检查出商家存在的问题。这样的执法行动,不仅让市民了解餐厅背后的真实情况,还能够督促商家在餐饮卫生方面做得更好。”
普法小问答
NO.1
问:如果发现餐饮店后厨卫生脏乱差,可以通过什么渠道举报、投诉?
答:市民可以通过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12315进行投诉举报。
NO.2
问:如果发现餐饮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取得特许经营资格的企业收运,应该怎么办?
答:如果发现此类违法行为,可拨打龙华街道办执法队投诉电话:22020042,执法人员将第一时间对违法行为进行核查,严厉打击此类行为。
NO.3
问:如果餐饮店没有按照规定处理餐厨垃圾,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根据《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将由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拒不与特许经营企业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合同或者未将收运合同报区主管部门备案的,处2000元罚款;
(二)将餐厨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取得特许经营资格的企业收运的,每次处2000元罚款;
(三)未采用规定标准的收集容器移交餐厨垃圾的,处500元罚款;
(四)在餐厨垃圾中混入其他生活垃圾,混入的生活垃圾超过10公斤以上的,按每公斤处50元罚款。
最后,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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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 龙华网(记者 彭桂红 杨雪敏 廖琬均 梁盈豪 张姗)龙华区司法局
编辑 | 廖琬均
校对 | 张姗
审核 | 李世钊
统筹制作 | 深圳市龙华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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