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工信部:部署开展第四批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

工信部:部署开展第四批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 工联网iitime
2022-04-12
0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通知,表示决定开展第四批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前三批示范评估评价工作。

通知显示,第四批示范遴选类别包括示范企业、示范平台、示范项目、示范城市四个方面。

具体来看,示范企业主要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遴选。各省级主管部门可推荐示范企业,但数量不超过10个。申报企业应为具有鲜明服务型制造特点的制造业企业且在本行业或相关领域内具有一定优势。

示范平台除示范企业提及的几个方面,还包括共享制造。据了解,示范平台分为共享制造类和其他类。通知显示,平台应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截至申报日,申报平台正式投入运营时间须满2年。各省级主管部门可推荐共享制造类示范平台不超过1个,其他类示范平台不超过3个。

示范项目主要是针对依托产业集群发展共享制造的项目进行遴选。各省级主管部门可推荐示范项目,但数量不超过3个。通知要求,申报项目应为产业集群内企业提供制造、创新、服务等资源共享,促进集群内生产组织效率提升。

示范城市面向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有切实举措和突出成效的城市开展遴选。示范城市分为综合类和工业设计特色类。各省级主管部门可推荐综合类示范城市不超过1个,工业设计特色类示范城市不超过1个。

除此之外,通知要求,示范企业、平台、项目还应满足以下申报条件:

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是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三是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况。

此外,为进一步发挥服务型制造示范引领作用,加强跟踪服务,工信部将对前三批示范企业、示范平台和示范城市开展评估评价工作。

通知要求,各省级主管部门于2022年5月31日前,组织本地区前三批认定的示范主体登录“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填报评估评价材料。

对于无法完成网上填报工作的示范主体,省级主管部门应提供文字说明,同第四批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END


作者:刘艳玲

责编/版式:盖贝贝

校对/审核:郄勇志

监制:刘启诚

扫码关注我们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工联网iitime
记录智慧工业时代,中国工信出版传媒集团主办,网址www.iitime.com.cn
内容 2152
粉丝 0
工联网iitime 记录智慧工业时代,中国工信出版传媒集团主办,网址www.iitime.com.cn
总阅读52
粉丝0
内容2.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