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轮疫情期间,社区团购,平台预订、微信预约、电话订购成为大部分居民采购生活物资的主渠道,包括一些小区居民联系保供企业建立微信群自主买菜,这种线上订购、线下无接触配送的方式实现了供应效率最大化,降低了病毒的传播风险,有效缓解了“买菜难”问题。

4月15日,吉林省召开本轮疫情防控工作第36场新闻发布会。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副厅长赵光辉表示,针对一些群众反映的线上订购蔬菜包价格偏高、个别还质量较差的问题,吉林省发布了《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线上订购价格行为的提示函》,对各线上订购经营者和组织者提出了具体要求,并点对点发送了提醒短信,要求保证销售的商品“质、价、量”三相符,让居民放心消费。
赵光辉建议,消费者在进行线上订购时,注意选择政府公布的保供企业提供的商品,对以套餐形式销售的,要重点关注是否标明了商品的品种、数量、重量等具体明细信息,明细信息是否与实际套餐质价相符合,是否提供了供应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是否对漏发、错发等问题有明确的处理方式等。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各经营者一定要将保证供应、维护消费者权益摆在首要位置,不得利用消费者急于满足生活需求的迫切心理,使用违法违规手段销售商品、假借团购之名实施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同时,也希望广大消费者在进行线上订购时注意保留购买记录、与经营者沟通的截屏等,以便维权时作为相关证据。吉林省也将密切关注市场情况,对各类违法行为予以重点关注,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查处,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
线上订购价格行为的提示函
各线上订购经营者、组织者:
为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期间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线上订购价格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现提示如下:
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民生商品价格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守法依规经营,准确核定生产经营成本并做好记录,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稳定市场价格工作。
二、严格规范明码标价行为。要自觉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标明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等信息。以套餐形式销售的,既要标明销售总价,也要标明商品品种、数量、重量等具体明细信息,并向消费者提供供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若价格变动应当提前告知或公示。
三、严禁捆绑搭售行为。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通过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消费默认选项的方式,在套餐内增加非必要商品或在套餐外捆绑搭售其他商品,强制消费者购买,变相提高商品价格。
四、保证套餐商品质价相符。要为消费者提供品类丰富、价格合理的套餐组合,确保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数量、质量与价格相符。不得以“盲盒”为噱头,模糊商品信息,以次充好,短缺数量,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合理确定配送、打包费用标准。配送、打包等费用要在合理确定成本的基础上制定价格,并标明服务项目、价格及计价单位等信息,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配送优势地位大幅提高配送费、打包费或收取其他不合理费用。
六、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线上订购组织者应当要求相关经营者提供真实合法经营信息并核验,主动落实主体责任。要及时向消费者发布套餐价格、重量、品种等详细信息,保证消费者明白消费,并协调解决漏发、错发、退款等问题。
欢迎社会各界和群众对线上订购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涉嫌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