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道路
从来不是竞速赛场
深夜轰鸣的引擎声
从不是所谓的“帅气拉风”
而是扰民危险的隐患
近日
深圳交警精准查办多起
飙车“炸街”违法行为
深圳市民举报“炸街”
交警迅速锁定违法团伙
近期,深圳交警接到多名市民报警称,有车辆发出巨大轰鸣声,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接警后,交警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通过研判、追踪,发现一个由郑某维、潘某熙、陈某锋、苏某君四人组成的“炸街”团伙。
该团伙驾驶车辆于0时至3时许在多条道路组成车队行驶,沿途经过多个居民生活区、城中村、学校,车辆排气管发出巨大噪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秩序。
深圳交警调查取证
涉案车辆排气系统改装
交警通过多维度取证
全面固定该团伙违法证据
经鉴定
四辆车排气系统均存在改动
深圳交警在扣车场
通过分贝仪进行实地噪声测试
冷启动及怠速、踩油门声音
均超出正常噪声范围
图源:深圳交警权威发布
通过监控追溯四名团伙成员
发现其在明知
车辆排气声响巨大的情况下
仍执意聚集组队深夜行驶
已构成扰乱公共秩序违法行为
深圳交警依法处罚
四人被行政拘留
图源:深圳交警权威发布
深圳交警保持高压严查态势
持续整治车辆非法改装
轰鸣扰民、追逐竞速等违法行为
华仔提醒大家
对于汽车加速行驶时产生的噪音
有明确规定
造成声浪扰民的行为
将会被严惩
具体如何处罚?
👇
● 改装动力、灯光
1、改变进气、排气。单排气管改双排气管;增大进气、排气管口径等。
2、改装动力。加装涡轮增压器、增加电力驱动等改变车辆动力参数等。
3、改装车灯。加装增光器(俗称“火牛”)、改装氙气大灯等。
对上述违法改装行为,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驾驶改变、加装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灯光装置、动力装置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扣留机动车,责令消除违法状态,收缴违法装置,对车辆所有人处2000元罚款;对非法改装单位或个人处10000元罚款。
● 改装外观、外形
1、改装外观。加装空气动力套件(俗称大包围)基本上包含了进气格栅、车侧扰流板(侧裙)、后包围以及后扰流板(尾翼)等。
2、改造制动。改装制动盘等。
3、改装悬架。明显降低或升高车身悬架等。
4、改装轮胎。改变汽车的轮胎规格,由窄胎变为宽胎、如更换跑车胎;更换尺寸更大更宽明显与车身不适应的轮胎等。
对上述违法改装行为,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第五十七条,以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责令恢复原状,并处500元罚款。
● 改变车身颜色
擅自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未向车管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第五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处200元罚款。
● 合法改装的情形
依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1、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2、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3、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对于路面查获车辆属于上述改装、加装项目的不认定为非法改装违法行为。
● 排气声浪噪音扰民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发出惊人声浪,制造噪音扰民的,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条第三款、第八十条第一款,改装、拆除消声器及其他防治噪声污染设备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罚款。
● 非法改装车辆造成严重影响
路面查获的非法改装车辆涉及其他违法行为的,如非法封闭道路、多辆非法改装车辆在道路上非法聚集逗留、展现车辆改装性能、漂移特技等影响道路安全及周边社会秩序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处5到10日行政拘留。
● 非法改装车上路行驶涉嫌刑事犯罪
对于路面上发现涉及2辆以上非法改装车辆追逐竞驶,影响道路周边交通安全,情节恶劣的,查获单位要及时取证固定相关车辆违法证据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情况,并按照支队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处置方案要求做完前期工作后及时移送侦查大队,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以上情形,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处罚,同时涉嫌其他违法行为的,合并处罚。
● 处罚非法改装门店
对于已查实改变、加装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灯光装置、动力装置的机动车,查获单位应主动开展深度调查,根据违法人员的供述及提供的资料前往改装门店开展取证工作,经调查取证确定为非法改装的单位或个人的,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对非法改装单位或个人处10000元罚款。
深圳交警将持续加大
“飙车炸街”违法整治力度
“飙车炸街”举报电话
0755-83333333
请大家共同抵制“飙车炸街”
拒绝非法改装
文明出行,安全驾驶
龙华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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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 深圳大件事
深圳交警权威发布(公众号)
编辑 | 吴臻 责编 | 杨雪敏 林玲
审核 | 李世钊
统筹制作 | 深圳市龙华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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