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文章《深圳商务局宣讲后,我大胆拟了个香港店群架构方案》,受到很多朋友关注,本篇太侠用案例再继续深入拆解下,包括大家很关心的多店铺和精品店商业模式逻辑。
当前情况下,无论你是单品爆款的精品玩家,还是铺货矩阵的店群老手,精品店和多店铺两种跨境模式,如果用国内公司开店确实目前面临"谁入驻、谁出口、谁报关、谁退税"的财税合规铁三角的矛盾。
本文,太侠以绿联科技为切口,拆解跨境本土店合规模式的完整架构——从境外销售主体到境内职能公司,从货物流、资金流、税务流三流合一,到多店铺壳公司矩阵的合规方案,试图讲清,仅供参考(合规不会是100%的)。
多店铺卖家的两难困局
先说一个真实存在的矛盾。
多店铺卖家为了规避平台关联封店,普遍采用"店群模式"——一家店铺对应一家公司主体。10家店就是10个主体,20家店就是20个主体。
这本是为了分散平台风险,结果在财税端踩进了另一个坑。
矛盾的核心在这里:
"谁入驻、谁出口、谁报关、谁退税"——这是跨境电商财税的基本规则。按这个规则,每一家店铺公司都应该独立报关、独立退税、独立核算。
10家店,10套账。20家店,20套账。
管理成本直接数倍甚至数十倍增长。
那有没有省事的办法?
有。这就是赛维模式——把店铺销售集中归集到一家公司来报关退税。
关于更多赛维模式:
但这样做,新的问题又来了:平台直接报送销售数据给税局,店铺公司却在做零申报或少申报,两边对不上。
税务预警,就是这么来的。
所以这个困局的本质是:
分开报关,管不过来。
集中归集,查得到你。
两头的成本,都在暗处。
本土店模式:换一个思路破局
简单说,就是用境外公司(香港、美国、欧洲等地)作为平台入驻主体,代替原来的国内公司。
这不是简单的"换个主体开店",背后有一套完整的架构逻辑。
以绿联科技为例,它的架构长这样:
这套架构里,有两个核心层级:
第一层:境外销售主体
香港绿联、美国绿联这类公司,直接入驻亚马逊等平台,面向C端销售,在当地承担销售税/增值税的缴纳责任。
店铺和公司一一对应的问题,在这里被化解了——境外"壳"公司只用来开店,实际的业务、资金、税务,都通过另一套逻辑来归集。
第二层:境内职能公司
绿联工控、绿联科技作为采购/生产主体,向供应商采购成品。绿联进出口作为出口主体,以0110一般贸易方式报关出口,把货物送到境外的销售主体。
这样一来,境内公司做B2B出口,完成纳税、退税。境外店铺公司只做销售,账务清晰。
合规的底层逻辑
很多人听到"合规架构"四个字就头大。其实拆解开来,就是三条流:货物流、资金流、税务流。
三条流各自走通,并且在逻辑上能互相印证,这就是合规。
货物流
境内采购完成后,通过0110一般贸易方式报关出口,货物进入境外销售主体的名下,再发往FBA仓,最后销售给C端消费者。
这里有一个关键点:在精品店模式下,报关的进口方和平台入驻主体应是同一家境外公司,否则就会出现"货是A公司出的,店是B公司开的",两边对不上。
多店铺模式则需要通过核心香港公司统一归集后再分配至各壳公司——这个太侠在下一节具体拆解。
资金流
资金从C端消费者出发,经过平台、第三方支付,进入境外公司公户。
这里有一个很多卖家忽略的细节:多店铺模式下,各家店铺公司的资金要先归集到一家核心香港公司,再统一回流境内。不要每家店铺公司都单独走资金回流,那样和外管的外汇管理规则对不上,容易触发预警。
税务流
税务流是最后一道,也是最容易出问题的那道。
境内侧:
出口公司(绿联进出口)享受出口退税,同时就利润部分缴纳企业所得税(利润 = 收入 - 成本 - 费用)。这是标准的正规路径,没什么可投机的。
境外侧:
境外销售主体需要缴纳当地的销售税/增值税,以及公司利得税(香港利得税、美国联邦税等)。
有销售就要有申报,零申报只适用于确实没有运营的公司。
多店铺卖家方案
那么,多店铺卖家到底该怎么搭架构?
太侠把目前经过验证的方案,画成一张完整的图:
架构的核心逻辑:
这样做的好处:
境内按B2B出口合规纳税,流程清晰,退税顺利。境外壳公司如果没有实质运营,可以零申报——注意,这里是合理的零申报,因为销售收入的申报责任,由核心香港公司承担,店铺壳公司只承担店铺入驻的功能。
精品店 vs 多店铺
卖家会问:我是做精品店的,也需要这么复杂的架构吗?
答案是:取决于你的阶段,但底层逻辑是一样的。
精品店卖家,如果年销已经在千万级别,建议尽早搭好香港公司 + 境内出口公司的双边架构。
精品店模式下,若香港公司长期无员工、无办公痕迹,CRS审查中极易被认定为空壳——这是最常见的踩坑方式。更多内容参考,可以见:
三大注意要点
本土店模式不是万能药,搭架构的时候也有三个坑,太侠必须提醒你。
第一,ODI备案。
资金要出去设立境外公司,利润要回来,这两条路都必须有ODI备案撑着。没有备案,境外公司的合法性存疑,资金跨境的每一步都在踩红线。
很多企业主以为"先开了公司再说",结果公司开完了,ODI备案跑不下来,整个架构从根上就是歪的。
正确顺序是:先批ODI,再开境外公司。
这一点仅供参考,太侠建议也可以考虑完全无关联主体的逻辑,深圳商务局宣讲后,我大胆拟了个香港店群架构方案
第二,境外公司实体化。
香港公司不是开完就放那儿的,要按时做税务申报。
完全空壳的境外公司,在CRS机制下非常危险——中国税务局收到香港发送的账户信息,发现这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内地居民,但没有任何实质运营记录,有可能约谈。
实体化不需要大费周章,但要有基本的痕迹:租赁合同(非必选)、工资记录、董事决议、银行对账单,这几样是最基础的。
第三,CRS的影响。
这点很多人还没意识到。
如果你是中国税务居民,通过CRS机制,你控制的境外公司账户信息可能被交换回中国税务局。
也就是说,你以为在香港公司的账是"境外的账",但实际上,内地税务局是可以看到的。
这件事的启示是:你的业务架构必须经得起审查。不是经得起香港的审查,是经得起两边一起查的审查。
这才是真正的合规。
总之,合规这件事,很多人把它想复杂了,也很多人把它想简单了。
关于本土店合规模式,你还有什么想沟通的?评论区告诉太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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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跨境合规 #本土店模式 #香港公司架构 #跨境电商 #ODI备案 #CRS
备注:侠之大者,一家之言。以上内容仅为个人观点,仅供交流,不作决策依据,欢迎指正,持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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