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助力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北京市首贷服务中心推出“小微批量化业务方案”。尤其适合资金需求量300万以下的中小微企业。
企业准入原则如下:
一、持续经营时间1年以上,符合国家工信部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且不属于北京市禁限目录范围;(影视类企业暂不适用此方案,仍采用审批流程);
二、企业及创始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无未结诉讼、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查询实际控制人及配偶个人征信,两年内个人经营性贷款无逾期,信用卡、消费贷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且连续逾期次数不超过3次;
四、实际控制人承担家庭连带责任反担保,如配偶确实有特殊原因不能提供,可增加主要股东、高管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人须同时披露资产线索信息;
五、已有贷款或授信银行不超过3家,当期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六、符合以下任何一项描述内容,则此笔贷款业务否决:
(一)借款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有不良贷款,且无解决方案;
(二)借款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作为被告涉及重大诉讼纠纷(金额超过净资产的10%),且尚未解决;
(三)借款人无固定经营场所;
(四)贷款涉及企业所处行业为国家限制或淘汰类行业;
(五)借款人或其实际控制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企业已有授信合作银行超过3家(不含此笔业务);
(七)实控人(及配偶)不承担连带责任反担保,不披露资产线索信息;
(八)实控人、承担连带人员近两年内累计逾期次数超过6次(含),且存在连续逾期3次(含)及以上的信用记录;
(九)企业本年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下滑超过30%的;
(十)企业当期资产负债率高于70%;
(十一)贷款用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金融政策以及贷款行信贷管理办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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