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提升社会运行效率和信用。这相当于让法人和其他组织拥有了一个全国统一的“身份证号”,也是“一照一码”改革的最关键环节。
该负责人回答说,目前确定的代码制度已经经过专家反复论证,原来工商、质检、税务的“三号”,都能纳入新的18位编码中。
讨论中,另一位有关部门负责人提出,参与国际金融交易的机构还需要一个国际通行的“全球法人机构识别编码”(LEI)。总理当即要求,对于确需保留的其他编码,新编制的社会信用代码要与之建立起“唯一的映射关系”。
该负责人回答说:一些证(照)的有效期相对较长,如果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负责人迟迟不更换新版证(照),那在一段时间内,原有的“三证三号”仍然会与新的“一照一码”并行通用。
但保留一定的“过渡”时间并不意味着改革的拖延。这位负责人解释说,改革实施后,即使法人和其他组织没有更换新版证(照),在管理机构的数据库中,其所对应的唯一社会信用代码,也将立即形成并生效。
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改革后,对新注册登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将一次性免费发放统一代码和登记证(照),对已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原则上在2017年底前完成代码和证(照)转换,旧证(照)在到期前继续有效。
“那就是说,可以不换证?不发生新的费用?”李克强立刻问,“这个要对群众讲清楚,公告天下。这是便利老百姓的改革,一定要把好事做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