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联合经研院组成调研组,先后赴11省(区、市)开展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发展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与6家中央管理和23家属地化管理局级地勘单位进行了交流座谈,赴39个地质队进行实地调研,深入研究了我国地勘行业面临的形势、发展现状、改革情况及存在问题,并提出了促进地勘单位发展的建议!
本次调研组由彭齐鸣(国土资源部总工程师、中国矿业联合会党委书记)、车长波、徐静、李剑、牛力、朱义林、王志刚、高兵、方敏、周鑫、毛成栋、董建美、黄贤营、汪恩满、周海东、张志敏等人员组成。
文章导读
一、地勘行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二、地勘单位发展现状
三、国有地勘单位分类改革情况
四、地勘单位改革发展中的矛盾、问题及发展障碍
五、促进地勘单位发展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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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勘行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1、地质勘查投入持续走低
受全球经济整体增速放缓,有效需求不足,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下降等因素影响,2015年全球固体矿产勘查投入为92.2亿美元,较2012年最高峰时期下降57%,预期2016年全球勘查投入将下降10%~15%。
全球勘查活动指数近三年表现为低位小幅波动,矿业融资规模下滑明显,进展有利的勘查项目逐年减少。
我国非油气地质勘查投入持续走低,2015年勘查投入为326亿元,较2012年最高峰下降36%,我国地质勘查活动指数也连续下行,2015年比2011年降低30%。
2、地勘产业不断拓展延伸
在新常态的经济形势下,地勘单位不断适应新情况、新变化,在传统矿产勘查工作需求缩减的同时,积极构建大地质工作新格局,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在环境地质、能源地质、海洋地质、城市地质、工程地质、旅游地质、农业地质等多个领域的地质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逐步成为支撑地勘单位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的产业基础。
3、相关政策规范逐步完善
十八大以来,系列政策措施相继推出:
中央财政资金已经明确退出矿产勘查领域,公益性地质工作将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承担主体;
中组部发文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社团)的兼职条件;
国务院要求将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事业单位不得利用财政资金对外投资等等。
系列政策将推动国有地勘单位“戴事业帽子、走企业路子”的体制机制发生根本性改变。
4、行业内外部发展环境正在改变
经过近十年的快速发展,地勘行业整体实力不断壮大,其后续发展有很大的潜力与韧性。地勘行业的服务领域由以地质找矿为核心向多个服务领域逐步扩展,地勘产业链条也逐步向下游延伸;多数地勘单位从专业性转向综合性,工作区域从本地逐步走向省外、国外;许多地勘单位历史遗留问题逐步解决,单位生产与职工生活条件大幅改善。随着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推进,市场在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不断强化,市场规则更加透明规范,地勘单位的可持续发展将直面市场的全方位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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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勘单位发展现状
1、国家经济步入新常态、地质工作结构进入调整期
我国经济在经历了30多年高速发展后,正在步入“增速放缓、转型换挡、结构优化、全面提质”的新常态时期。新时期对地质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地质勘查行业围绕国家战略需求、生态文明建设、社会需求已经开始进行结构性调整。
据统计,2011-2014年期间,我国矿产勘查投入年均减少5.6%,基础地质、水工环地质、地质科技投入年均增长分别为2.1%、8.3%、7.4%。
从调研情况来看,水资源、环境、大型工程、城市建设、土地整理、地质灾害预警和防治、地质生态环境监测和保护、海洋地质调查和勘查、新能源和新材料勘查开发等正成为地勘行业发展新的增长点。
2、地质产业转型升级势在必行,寻求特色区域发展另辟蹊径
在新常态的经济形势下,地勘单位在传统地质找矿工作规模开始大幅度萎缩的同时,在环境地质、能源地质、海洋地质、城市地质、工程地质、旅游地质、农业地质等多领域的地质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从调研情况来看,地勘单位在大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寻求特色发展路径方面已经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如:
贵州地矿局探索“互联网+地质科技”模式,投资建立了地质科技园;
湖北煤炭局开展洁净能源勘查与开发,参与热能、页岩气、天然气水合物的研究与开发;
广西地矿局利用沿海区位优势,进军和拓展海洋地质勘查新领域等等。
3、地勘行业整体格局未根本改变,地勘单位探索资源整合优化
多年来,全国“百局千队”的队伍格局基本没有大的变化。2015年全国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事业性质单位1117家,绝大部分隶属全国约110家局级国有地勘单位。目前“一省数局”、“一城多队”情况依然普遍存在。部分省区对本省地勘队伍进行了整合优化:如,广东省地质局在全省地级市进行了重新布局,在韶关、惠州、湛江等地市将原有的多个地质队整合为1个综合地质队,并在东莞、中山两市各新设1个综合地质队;山西地勘局按照地域相近、优势互补原则,对地处晋中、太原、运城、忻州、大同的13个地质队进行内部合并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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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有地勘单位分类改革情况
据统计,全国23个省基本完成了国有地勘单位的分类工作,得到各省编办的批复,8个省区的国有地勘单位未完成分类工作。中央管理国有地勘单位未完成分类工作。(见下表)
全国地勘单位分类情况表(截至2015年底)
省份 |
完成情况 |
分类结果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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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北 |
完成分类 |
省地勘局:公益一类24家;公益二类2家(两所学校)。 |
整体转公益一类 |
2 |
宁夏 |
完成分类 |
省地勘局公益一类9家;公益二类2家;待分类1家。 |
公益一类为主 |
3 |
浙江 |
完成分类 |
省地勘局:公益一类13家;公益二类3家;生产经营类4家。 |
公益一类为主 |
4 |
完成分类 |
市地勘局:公益一类5家;公益二类5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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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完成分类 |
市地矿局:公益一类3家;公益二类3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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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黑龙江 |
完成分类 |
省地勘局:公益一类3家;公益二类13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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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河南 |
完成分类 |
省地勘局:公益一类8家;公益二类14家。 |
局机关增3处室,局属单位更名 |
8 |
新疆 |
完成分类 |
区地勘局:公益一类10家;公益二类15家;不分类1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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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安徽 |
完成分类 |
省地勘局:公益一类10家;公益二类12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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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福建 |
完成分类 |
省地勘局:公益一类3家;公益二类16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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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湖南 |
完成分类 |
地勘局公益一类3家;公益二类19家。省有色局公益一类7家;公益二类19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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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江西 |
完成分类 |
省地勘局:公益一类6家;公益二类22家;待分类1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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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贵州 |
完成分类 |
地勘局:公益一类4家;公益二类17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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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完成分类 |
省地质局:公益一类5家;公益二类9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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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湖北 |
完成分类 |
省地质局:公益一类7家;公益二类19家。10个队加挂市级地质环境监测保护站牌子。 |
局、队更名 |
16 |
广东 |
完成分类 |
省地质局:公益一类5家;公益二类20家。 各队加挂地灾应急抢险中心牌子 |
局更名 |
17 |
山东 |
完成分类 |
省地勘局:公益一类1家;公益二类16家;生产经营类2家。 |
仅局机关划为公益一类 |
18 |
山西 |
完成分类 |
省地勘局:公益一类1家;公益二类17家;待分类2家。 |
仅局机关划为公益一类 |
19 |
完成分类 |
市地勘局:公益一类1家;公益二类7家。 |
仅局机关划为公益一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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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云南 |
完成分类 |
省地勘局:公益二类1家;暂定公益二类19家;生产经营类7家。 |
局机关划入生产经营类 |
21 |
陕西 |
完成分类 |
成立四个地勘公司、重新组建省地调院 |
整体转企 |
22 |
甘肃 |
基本完成分类 |
省地勘局:公益一类2家;公益二类9家;暂不分类1家;另行研究批复7家。 |
另行研究批复的7家。 |
23 |
四川 |
冶金局、煤田局完成分类 |
冶金局、煤田局全部分为公益二类。 省地勘局的102厂、成探厂、物资公司等3个单位转企困难,待定 |
省地勘局未完成分类。 |
合计 |
23个省(区市)完成了分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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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各省已经批复文件的情况看,各省地勘单位分类主要体现在:
一是多以公益类为主。据统计,在已完成的407家地勘单位分类中(陕西省的数据未列入计算),划分为公益类地勘单位的比例高达93%。其中:公益一类124家,占总量的30.5%;公益二有257家,占总量的63.1%;生产经营类13家,占总量的3.2%。还有部分省区的后勤服务或培训机构等13家单位列为暂不分类,将按照省(区)政策统筹处理。
二是整合优化,进一步明确公益服务职能。广东、湖北和海南等省将原地勘局更名为地质局;广东省地质局将所属的10个地勘单位加挂了“广东省**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技术中心”的牌子;湖北省地质局对所属地勘单位进行了更名,将10个地勘单位加挂了“湖北省**地质环境保护站”的牌子,明确了公益性职能;北京、安徽、宁夏和新疆等省(区),按照政府的要求,对所属单位围绕核心业务进行清理规范、合并、更名或撤销,分流人员、收回了部分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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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地勘单位改革发展中的
矛盾、问题及发展障碍
1、地勘经济普遍下滑,地勘单位持续发展能力受到考验
受全球矿业市场萎靡及国家宏观经济下行的影响,2015年地质勘查市场投入明显减少,尤其是社会投资大幅下降,同比减少将近三成,少数地勘单位完全依靠财政项目生存。另外,工勘施工项目利润逐年下滑,项目回款困难重重。
与此同时,大地质拓展工作由于市场容量小、技术新、专业性强,使绝大多数地勘单位短期内无法在新的服务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地勘单位可持续发展能力面临着严重考验。
2、事企双轨制运行机制严重制约了地勘单位的发展
长期以来,全国许多地勘单位为弥补事业费拨款的不足,创立了许多地勘企业,在“黄金十年”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地勘单位有了一定的积累。当前,随着国家对事业单位政策制度的完善和规范,地勘单位事企双轨制混行造成的事企产权不明、市场主体缺位、各类人员交叉、资金使用缺乏制约、地勘企业发展空间有限等问题逐步突出和暴露,同时存在了廉政的风险。
3、公益性职能定位不明晰,地勘单位发展方式待明确
属地化改革以后,国有地勘单位在支撑政府、融入地方和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大量的成果,但全国多数地勘单位沿袭多年的以找矿为中心的主要发展方式没有大的改变。许多地勘单位主动承担的抗旱打井、地灾治理、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等工作,多限于以承担项目形式,并不是履行地方政府的公益职能,无法获得各级地方政府认可的地勘单位服务地方社会公益性工作职能。分类改革后,定位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的地勘单位,由于缺乏地方公益性工作职能,缺乏各级财政长期予以支持的理由,地勘单位的发展方向和运行方式仍然具有不确定性。
4、队伍庞大、专业雷同,导致地勘市场竞争激烈
多年来,全国国有地勘“百局千队”的队伍格局和近50万在职职工规模没有大的改观,国有地勘单位职能相近、发展方式趋同。以调研的湖南省衡阳市为例,在当地仅国有地勘队伍就有6家,对于当地的地质工作容量已过于饱和,这直接加剧了地勘队伍之间的同质化竞争。随着经济进入新常态,全国地勘市场进一步下滑,全国2640家拥有各类地勘资质的地勘单位之间的竞争将更加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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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促进地勘单位发展的建议
1、坚持创新发展,探索新常态下地勘单位的发展路径
新常态下,地勘单位应积极调整地质工作发展结构、方向和服务范围,全面实现地勘单位地质工作产业的转型升级;要不断提升自身实力,培养优势业务、技术团队和新技术、新思维的核心竞争力,打造地勘单位差异化、特性化的发展之路。行业管理部门应继续加强对基层地勘单位的跟踪调研工作,深入开展基层蹲点等调研工作,了解基层现状、问题与困难,总结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经验做法,为全国地勘行业改革发展提供借鉴。
2、坚持协调发展,为地勘行业改革发展提供政策和动力支持
地勘行业管理部门要准确把握新常态下地勘行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为地勘行业改革发展明确方向。省域国有地勘单位的分类改革,要以充分发挥地质工作支撑政府、服务社会的作用为目的,充分考虑地勘单位的历史与现状,明确公益性地质工作的服务范围和服务方式,确定合理的公益性地质工作队伍规模,明确其公益性职能定位。
省级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要充分考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地质工作的需求,研究提出新形势下省(区、市)地勘单位改革发展指导意见,明确区域内地质工作需求、地勘行业规模、地勘队伍布局、财政资金投入等,全面促进区域地勘单位的协调稳定发展;地勘单位要积极与相关政策制定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反映地勘行业的特点和重点问题,争取出台有利于地勘单位未来发展的分类后相关配套政策。
在地勘经济下行周期中,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稳定和协调作用,保持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公益性地质工作投入力度,继续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勘查领域。继续加大各级财政资金对环境保护、水资源安全、新能源新材料、战略资源储备等涉及公益性地质工作领域的稳定投入。
3、坚持绿色发展,推进新时期地质工作全面服务社会
绿色发展为地质工作服务社会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加强水资源的保护,进行地下水水位和水质安全监测;注重农业生态安全,开展土地整理、土壤改良和土地质量化学调查等工作;积极保护地质生态环境,承担地质灾害治理和监测预警、开展生态环境地质保护监测治理工作;努力打造人居安全环境,开展城市地质调查、地面沉降防治和检测、地下空间利用和重大工程地质基础服务等地质工作;积极参加国家海洋发展战略的实施,开展海岸带地质资源和地质环境调查工作;促进绿色产业的发展,为新能源产业和新材料产业提供地质工作基础。
4、坚持开放发展,让地质工作全面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新常态下,地勘行业坚持开放发展战略,积极参与国家资源性产品的供给,提高地勘行业在公益基础领域的制度性话语权,增强地勘单位的市场影响力。要全面调整地勘行业的对外开放战略布局,打破行业壁垒,开放发展固有的工作领域,布局进入新的发展领域。推动区域性地勘市场的开放发展,打破省域、国界的软硬约束,实施走出去发展、引进来合作的发展路径。要充分发挥网络平台和传统媒体的宣传作用,将地勘行业的地质工作重大成果、重要政策信息和公益性地质工作基础信息向社会发布,使得全社会能够关注地勘行业,了解地勘行业,共享公益性地质成果。
5、坚持共享发展,营造利国惠民的地质工作发展环境
要树立共享发展的理念,地勘单位要作出有效的制度安排,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使全体职工在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努力实现包括离退休职工在内的全体职工的共享发展、共同富裕。随着地勘单位分类方案的陆续出台,地勘单位的类别已经渐次划定。由于各省分类改革配套及后续政策尚未出台,地勘单位的管理方式与经营模式与原来相比没有大的变化。亟需省级政府出台系列政策明确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地勘单位可经营的产业和范围、收入分配制度、投融资政策、人员流动政策、税收政策、离退休人员政策和遗留问题解决等。新时期,地勘行业全体职工应继续弘扬地勘行业“三光荣”“四特别”的精神,同时要让野外地质工作者的工作和生活同步跟上社会发展步伐。组织研究制定野外后勤装备标准,落实财政出资项目野外津贴野外装备的预算,构建矿产勘查开发利益共享机制,营造良好的地质找矿工作环境等。
来源:地矿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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