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储量是什么?矿产储量管理管什么?似乎没有一个科普性质的说明。从1953年到1998年全国及各省市区的矿产储量委员会运行45年,为我国矿业健康发展做出应有贡献。1998年其职能并入国土资源部门,2018年纳入自然资源部门统一管理范畴,逐步淹没在更为广泛的管理事务之中。再加上近年来西方术语概念的引进,矿产储量的含义被模糊窄化,矿产储量管理的必要性被质疑、削弱,迫切需要澄清。
What are mineral reserves? What does mineral reserve management entail? It seems there is no informative explanation available. From 1953 to 1998, the Mineral Reserve Committees at the national and provincial levels operated for 45 years, making significant contributions to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mining industry in our country. In 1998, their functions were incorporated into the Ministry of Land and Resources, and in 2018, they were included in the unified management scope of the Ministry of Natural Resources, gradually becoming submerged in broader management affairs. Additionally, with the introduction of Western terminology in recent years, the meaning of mineral reserves has become obscured and narrowed, leading to questions and weakening of the necessity for mineral reserve management. There is an urgent need for clarification.
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成立的根据是1953年10月8日中共中央批示,原文是:“在国家计划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全国矿产埋藏量鉴定委员会,以便由这个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各种矿物原料的储量,掌握全国矿产资源的平衡工作。”这段文字言简意赅地阐明了矿产储量管理的实质,矿产储量就是矿产埋藏量,管理的核心就是鉴定,这个初心使命,在新时期是仍然应当继承和发扬的。
The National Mineral Reserve Committee was established based on a directive from the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on October 8, 1953. The original text states: “A National Mineral Reserve Assessment Committee shall be established under the leadership of the National Planning Commission to review and approve the reserves of various mineral raw materials, in order to manage the balance of the country’s mineral resources.” This passage succinctly clarifies the essence of mineral reserve management: mineral reserves refer to the quantity of minerals in the ground, and the core of management lies in assessment. This original mission should still be inherited and promoted in the new era.
笔者从哲学角度提出矿产储量定义:矿产储量是对客观存在的矿产资源,通过地质勘查手段,形成的阶段性理性认识;包括数量、质量、结构、空间位置等内容的账户。
矿产资源是客观存在的,矿产储量是发现并探明的矿产资源的账户。按照1994年3月26日国务院令第152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二条定义:“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 矿产资源是客观存在的自然资源,不论是否已被发现,它都是有利用价值的物质存在。而矿产储量必须通过地质勘查,是对已发现探明矿产资源的认知,是知识存在。只有已发现探明的矿产资源才拥有账户。账户,像居民的户籍、土地的地籍、人事的档案一样,矿产储量是矿产资源的矿籍,确权登记的对象。没有可信的账户,有效的管理工作则无从谈起,同理,可信的矿产储量是矿产资源管理不可或缺的基础。加强矿产地质勘查正是为了增加矿产储量,提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政管理的现实意义。
矿产储量账户的载体是矿区地质勘查报告,其摘要索引是矿产储量平衡表、数据库。其内容与其他自然资源一致,包括数量、质量、结构和空间位置等。矿产储量的数量当然重要,其量纲煤矿铁矿等用矿石量,铜铅锌金银等用金属量,萤石石墨金刚石等用矿物量表达,进一步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都是约定俗成的经验,但是只纠结于数量是远远不够的。质量包括矿石品位的贫富、有用组分的贵贱、开采与选冶的难易程度等。空间位置包括对外的矿区边界及中心坐标,内部的矿区构造、矿体产状形态、围岩与夹石状况。结构体现在各种类型的分布、占比与相互关系。从各种视角有各种分类体系,如矿石类型划分,原生矿氧化矿混合矿,富矿贫矿各品级矿,共生矿伴生矿;从选冶加工性能划分易选矿难选矿;从水工环等开采技术条件复杂程度划分为三类九型;备受关注的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只是矿产储量结构的一个侧面,它是以地质可靠性为主兼顾经济性可行性的三维分类体系。特别要注意的是数量、质量、结构和空间位置是互为依从的统一的整体,必须密切结合加以表达和看待,才能全面认识矿产储量。
发现探明矿产储量必须通过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有好多种,矿产地质勘查是其中重要的一种,矿产地质勘查是对矿产资源的侦察工作。各种勘查方法手段的应用,填图、物探、化探、槽探、钻探、坑探、采样、测试,以地质观察为基础的各种编录都是感性认识,感性认识的积累,通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由此及彼的改造制作功夫(地矿界叫做综合研究),产生了理性认识,才有矿产储量数量、质量、结构、空间位置的报告。这种理性认识具有相对真理性,不是绝对真理,要求它的各项数据像财务会计那么准确无误是不现实的。
矿产地质勘查分阶段进行,由普查、详查到勘探,勘查手段逐级加密,感性认识逐级积累,理性认识逐级深化,每个阶段都是一个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阶梯,向下一个阶段再实践—再认识,阶梯式推进对矿产储量认识,地质可靠性逐级增加,朱训创立的找矿哲学称为阶梯序次递进率。我国一贯重视矿产地质勘查阶段的划分与规范,视为矿产地质勘查的纲领,各阶段的性质、任务、用途以及储量级别构成都有明确规定。简言之,普查的任务是发现矿产,其探求的储量为是否进行详查工作的依据;详查阶段的任务是工业价值评价,其探求的储量是勘探阶段工作依据,并可提供矿山总体规划和项目建议书使用;勘探的任务是探明,探求的储量为矿山建设在确定矿山生产规模、产品方案、开采方式、开拓方案、矿石加工选冶工艺、矿山总体布置、矿山建设设计等方面提供依据。各阶段矿产储量的地质可靠性,要符合该阶段目的任务的要求,是对应于阶段性的相对真理,以不妨害该阶段目的的正确实现为标准,不是一个简单的误差数据能够表达的。
勘探阶段是地质勘查领域最后一个阶段,其探求的矿产储量将提供矿山设计,进入开发利用和生产勘探领域,俗称探转采,是一次重要的跨界交接,其地质可靠性,也就是阶段性理性认识的相对真理性,必须有更加严格的把控,避免重要认识偏差给矿业造成重大损失。所以勘探地质报告提交的矿产储量都不是提交者说了算,都得经过第三方鉴证。加拿大澳大利亚依靠胜任人,英美依靠金融机构证券交易所,我国俄罗斯实行国家鉴定。原来全国及各省市区的矿产储量委员会的职责就是把控这个环节、后来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主要把控这个环节。这是矿产储量管理的核心所在。《矿产资源法》第十三条做出明确规定。
勘探阶段提交的矿产储量,在每个矿区项目内部,都有高(探明的B级)中(控制的C级)低(推断的D级)三个级别的块段,高级块段探矿工程密集、地质可靠性最高,起到解剖麻雀带动全局的作用,中级块段次之,低级块段再次之,这种荤素搭配的结构是贯彻多快好省准则、以最小投入取得最大地质成果的最佳方略,保障三个级别组成的整体地质储量,都能统筹进入矿山设计范畴,合理转化为开采储量和三级矿量。经过长期众多探采对比实践的检验,各级别的占比、布局、网度、控制研究程度都有了推荐性行业标准。这是我国矿产地质勘查的特色优势之一。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时详查项目、普查项目也进入市场,对详查储量、普查储量的使用价值切不可与勘探储量同等看待,一定要有充分的风险意识,不能超越阶段所能运用。例如不能依据详查报告进行开采设计;又如普查阶段只能求取推断级地质储量,不能转换为开采储量。(勘探阶段的推断级地质储量,可与高、中级地质储量统筹设计,酌情转为开采储量。)
如前所述,矿产储量管理的核心是勘探储量鉴定,涉及勘探地质报告的方方面面,其主要矛盾在于矿床地质特征的把控,要求管理团队及其领军人物有资质、专业化。学科归属矿产地质勘查学,过去叫做矿产地质和勘探专业,它是立足于矿物学、岩石学、地层学、构造学、特别是矿床学、还有探矿工程学、综合勘查技术、技术经济评价等等课程基础上的综合地质工科学科。勘探储量探明提交单位当然也要有相同的专业资质,再通过专业储量管理机构的评审鉴定,其公信力提高到企业设计、市场交易、资金融通、政府统计、资产评估、社会公认可信的程度,起到了审计、监督、仲裁、公证的作用,对提高矿产地质勘探工作质量具有导向作用。
进入开发利用和生产勘探领域,矿山企业的储量管理为生产服务,主要矛盾在于保障矿床持续、安全、环保、智慧开发利用,节约集约矿产资源,依托关键学科转移到采矿工程学、选矿工程学和矿山管理学,同时对地质勘探储量进行验证、升级、细化、校正,其储量计算方法也呈现不同特点,例如更适宜地质统计学方法。只有进入开发利用和生产勘探领域地质储量才能转换为可采储量,因为扣除各种损失需要经过采矿设计,在地质勘探阶段回答能采出多少的问题则勉为其难。
本文对地质勘查领域求取的原地矿产资源量(相当毛重)称为地质储量,把扣除开采损失后的矿产资源量(相当净重)称为可采储量,分别对应于2020版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的资源量、储量,这样做一是延续我国社会认知习惯,二是与油气矿产分类术语保持一致,三是符合矿产资源法第十三条,四是与1953年中共中央批示语义吻合,叙事比较顺畅。
经过储量管理机构评审备案的矿产储量,事后会发生变化,其原因一是开采消耗;二是通过进一步勘探(主要是生产勘探),对矿床地质认识深化;三是由于科技进步、工业指标降低,有利用价值资源扩大;四是建设项目压覆;五是政策性禁采与解禁;六是矿产品市场价格波动,有利用价值资源范围波动。这都是储量管理后评估经常遇到的问题,变动不大通过年检统计校正,变动较大需要编制核实报告重新评审备案,对于矿产品价格波动引起的矿产储量变化,需要放眼3-5年周期变动趋势衡量。
不论评审勘探地质报告还是储量核实报告,矛盾的主要方面都在矿床地质特征,脱离矿床地质特征纠结储量计算技术是没有意义的。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必须先探明矿产储量,探明矿产储量必须通过矿产地质勘查。矿产资源是矿产储量之母,矿产地质勘查是矿产储量之父,必须坚定不移地鼓励矿产地质勘查。
矿产地质勘查不同于一般自然资源调查,它探索性强、成功率低、风险性高;它本质上属于科学实验,发现探明矿产储量应当拥有知识产权,得到保护并取得合理收益。这是一个长期被我们忽略的重要问题,妥善解决这个问题,才能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投入矿产地质勘查的活力。
探矿权是矿产地质勘查的法律许可权,不开采矿产、没有矿产品收益,不是什么用益物权,不能混同于采矿权征收什么权益金。
矿产地质勘查的目的就是探求矿产储量,矿产储量管理的核心——评审鉴定,就是对矿产地质勘查成果的评审验收,相当毕业考试。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划清政府与市场的职责边界,矿产地质勘查是市场行为,矿产储量评审鉴定就是事后监督,制定规范标准就是服务,都是政府该管的事。
对于不同的矿种,甚至同一矿种的不同类型,矿产地质勘查的难度、风险性是有很大差别的,相应的对勘查单位、储量评审机构的资质水平要求也有很大差别,宜实行差别化管理。2006年国土资发【2006】12号文曾把矿产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稀缺性和勘查难度最大的,以有色稀有金属居多;第二类中等,煤铁非金属居多;第三类稀缺性和勘查难度最小,为建筑用砂石土类。第三类矿产事权可以放到县级,第一二类矿产的管理事权及勘查资质过度下放,则可能妨碍矿产储量可信度。
如今,我国矿产地质勘查已经走出国门,走向世界,面对更为广阔的新领域,我们需要学懂外国经验,也要传播我国经验,交流互通,守正创新,与时俱进。